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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人-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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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副画像里是堕马髻,还有淡青色水荷罗裙。
  “那个……会是会,只不过有些过时了,没几个人愿意梳。”大妈如是说。
  原来是过时了啊。
  我心里思忖着那秦延之果然不是个追赶潮流之人,大妈已经开始动手解我的发髻,我忙摆了摆手,起身道:“罢了罢了,这样便挺好。”
  秦延之曾说:“这三年半以来,我但凡遇到衣着光鲜的女子,总会想,若是子宁兄这身装扮,又是何等的美貌。”
  只可惜那身装扮过了时,于是感觉便不对了。
  我从内室出来时,任墨予正坐在藤椅上喝茶,只抬头望了我一眼,便起身去账房那里付钱,我本欲自力更生,可摸了摸怀揣的一两银子,禁不住扭头对伺候我更衣的大妈说道:“去将我方才的男装包起来,回去洗洗还能穿几年。”
  大妈对我嗤之以鼻。
  我依旧厚着面皮要回了旧衣,一面思忖这身装扮如何回山,兄弟们看到会很没面子的……一面又忆起杨离的埙膜坏掉了,前几日他坚持不懈的同两位公子哥儿进行才艺展示,终于将他从小用到大的埙给吹坏了,他镇日里忙的很,大概也没时间去买新的,不若趁此次下山多买几个备用。
  一念及此,我便东张西望到处寻找乐器店,任家二公子好像也在寻找什么,眼神飘飘忽忽,明显心不在焉。
  又走过一条街,那小厮好心提醒一句:“落云山下盛产玛瑙,驸马爷不如为公主挑选件首饰如何?”
  我未将那话往心里去,眼梢却扫过一个胡同,方才那几个黑衣人正鬼鬼祟祟而来,黑衣黑裤黑腰带,眼睛以下也全部被黑布蒙起,大白天的煞是惹眼。
  可我想说,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昨天刚刚见着柳蝶衣和花之,这会儿大批量的刺客兄也来了,难怪当时任墨予抱着我的脑袋死活不撒手,怕是我被他们认出来坏了大事吧。
  然后我还特想说,虽然你们武功不是很好,长相确实很烂,眼睛的确很小,但是你们的毅力是值得肯定和夸赞的,能够四年如一日的追杀一个目标,从太傅之子追杀到流放边关,再从流放边关追杀到高中状元……不晓得秦延之会不会在他们孜孜不倦的追杀中封侯拜相,流芳千古。
  看来,人果然是要在逆境中成长的。

  41第十一章:大采购

  二公子听取小厮的意见去了玉器店,我借口想去看看旁家的乐器坊便溜了出去,循着方才的记忆找到那个窄小的胡同口,那些黑衣人果然还在这儿,他们鬼鬼祟祟围做一团,仿佛在聚头商议什么要紧的事情。
  我闷在一侧看他们讨论半天,终于,那个眼角有刀疤的刺客说了一句:“这事我们不便擅自拿主意,还是回去禀报了主上再说。”其他人纷纷表示赞同,一双双小眼睛眯成线。
  天可怜见,他们的主上也好有耐心、爱心加恒心。
  四年前我还觉得这帮刺客的主人是任墨予,这会儿我倒是不怀疑了,以二公子的脾气他绝对受不了一群这样的属下。
  思忖一番,我撸起袖子,想撩袍角,却发现自己原来穿了裙子,于是勉为其难地叉腰挡在胡同口,做了一个标准的柳眉倒竖,清唱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将这经典的山贼用语吼完后,我顿时觉得畅快淋漓,周身舒爽。
  静默,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滞。
  半晌,胡同里的刺客们后知后觉得被我吓到了,他们抬头望向我,一个个面上呈现出窘之又窘的表情。
  我的大眼跟他们的小眼瞪了半柱香,刀疤眼终于憋出一句话:“姑娘,你认错人了……”
  “没有,我找的就是你们。”我斩钉截铁,方才还差点用马蹄子踹到我,再说都是老相识了,说不认识多伤感情。
  对方显然大惊,纷纷拔刀,呲牙裂嘴,凶相毕露:“说,你是谁派来的?有何图谋?休想从我们口中套出一句话!”他们一个个咬着牙,一副大义凌然,宁死不屈的表情。
  “这个……”
  话没说完,刀疤眼,眯眯眼,斗鸡眼……一哄而上,拼死的打法,想要剁了我。
  我觉得他们误会了什么……接招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用了任墨予教我的武功,毕竟打劫不是光彩的事情,丢人嘛,也要丢昭文侯府二公子的脸,因为我自己的脸已经丢光了,没啥可丢的了……
  左劈右砍,我跟他们纠缠半晌后终于发现,四年如一日的不光是他们追杀目标的毅力,还有他们的功夫……很稳定的在保持着。
  我缴下刀疤眼手中的大刀时,那刺客颇有骨气的眼睛一闭,头一歪,死如归道:“自来就听说落云山人才辈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连小小镇子里的黄毛丫头都如此功夫,在下输的心服口服,请动手吧。”
  “大哥……”众刺客配合哀呼。
  “很好,有骨气。”我拍拍他的肩头赞叹,“可是我干嘛要杀你,我只不过抢劫而已。把你们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一个铜板都不许留。”今日下山过于匆忙没有带银两,这会儿揣着一两银子去买埙定是不够的,与其打劫路人,不如打劫刺客,一来他们不敢报官,二来欺负熟人,我跟他们也算是颇有缘分。
  “另,劫财不劫色,所以你们不要怕。”我微笑着安抚他们,当然,他们也没色让我劫。
  诸位刺客兄颇为生涩得将银子掏出来递给我,大概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被掳劫,还有些不习惯。
  我数了数手头的银两,还有几张银票,足足五百多两,看来他们家的主子倒是个阔绰的财主,只不晓得跟秦延之祖上交了什么仇,硬生生追杀四年有余。这会儿我是懒得再管这些,以秦延之的功夫也吃不了亏,我需要银两,人家既然乖乖交了出来,那杀生的事情还是留着坏人去干吧,我诚然是个爱好和平的山贼。
  一念及此,我捧起银子乐颠颠而去,身后响起几句瑟瑟低语:“妈的……什么状况?”
  “……”
  我懒怠再理他们,怀揣大把银两奔去乐器坊,正在调弦的大叔见了我怀中的银两后眼睛霎时闪亮如明灯,忙不迭起身为我介绍各种乐器。
  我翻检半天挑了个稍微满意的埙,一偏头看到一根翠绿的竹笛煞是好看,我记得任家二公子的笛子都是玉质的,想来是人家侯府财大气粗,虽是个私生子,也不屑于用竹质的笛子,可我骨子里还是个山野粗人,总觉得牧童放牛还是吹竹笛的好,纯天然!
  许是我盯那笛子的时间过长,大叔很带眼色得开始滔滔不绝得吹捧那支笛子,只差说成此笛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可我却在想,既然要给任墨予买笛子,那秦延之的琴也是少不了的,厚此薄彼是不对的,当年这两大公子便是生生均分了我下山的一年时光,秦府半年,侯府半年,不多不少,很是均匀。
  “大叔,再帮我挑一架上好的古琴,这支笛子,还有这个埙。”我抬头嘱咐一句,却发现任家二公子不知何时寻了过来,此时正抱肩斜倚在乐器坊的门框上,他瞅着我手中的竹笛,眼睛眯了眯,嘴角微不可查得翘了一下。
  下一刻,他走过来云淡风轻得说了一句话:“古琴太大,若是买了你自己搬上山,我不帮忙。”
  我……我想抽他!
  “我们送琴上门。”殷勤的大叔怕到嘴的鸭子飞了,更加殷勤。
  “哦!?”任墨予挑了挑眉毛,笑得邪魅,“那请送到落云山寨云夕寨主的卧房,许是他要买给自己的第十八房压寨男宠的。”他边说边笑,将殷勤的大叔吓得脸色苍白,嘴唇哆嗦,半天说不出话。
  我的嘴角痉挛性抽动半晌,振臂一挥豪迈道:“搬,我自己搬,另外你买了什么玉器送给长公主?统统我付账,你结婚时我没有随大礼,这会儿补上,也不枉我们兄弟相识一场。”我也财大气粗了一把,花抢来的银两就是不心疼。
  二公子站在那里,瞪着我没说话。
  我匆匆塞了几张银票给他随行的小厮,转身去挑古琴。
  日落西山的时候,我将抢来的银两全部花光,衣饰杂耍乐器书本买了一堆,但凡我能记起来的东西全买了,本来还思忖着给缝补的大婶搬几床棉被回去贴补家用,可一望见贤惠小厮泪汪汪的双眼,我终是心软了,任墨予不帮忙,他自己是搬不动的。
  陪任家二公子下山闲逛最终演化成大采购。
  我左手竹笛,右手埙,背上还背着为三妹妹买的蝴蝶风筝,飘飘然回山途中,沉默许久的任墨予忽而闷声对我说道:“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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