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髑髅之花 作者:司马宣王(晋江银牌推荐高积分2014-09-11完结)-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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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呢,”她自己答道,“想的是我知道的最美满,最幸福,或许也最奢侈的事物。”
  他以为她会说“爱”,但爱丝璀德说:
  “明天。”
  云缇亚睁开眼时,爱丝璀德仍在酣睡。
  她枕着他的臂弯,这使得他必须谨慎地挪动那只花环,用它代替抽走的手臂。晨晖镀上她侧卧而形成的安谧曲线。布带已经松脱下来了,她眼睑深合,长睫似乎盈着比唇角更显著的微笑。
  他取下晾干的裙子,盖在她只戴了一条金属护符的身体上。
  然后他穿好衣服。
  走到五十步开外的小土丘边,移开一块大石头,那下面是貉狸遗弃的洞穴。他取出所有东西,逐一装备上。熟皮软甲紧贴内衣扣妥,崭新的袖弩填上箭插…进左边袖筒中,打磨雪亮的暗刃藏入钉了毛皮的靴底,靴帮扎上绑绳。腰带一侧挂着地图匣,另一侧是些小瓶,用来装从爱丝璀德那儿拿的急救药品,和毒药。帕林签名的提货单,让他可以在反抗军占领的任何一座堡垒取得武器补给的凭证,被他折叠整齐收在怀里。同时收好的还有一只桃花心木的红色篦子。
  最后他拿起两把刀。
  薄暮,和拂晓。
  它们之间的距离,有时漫长到绝望,有时仅凭一个梦就能跨越。
  狼也醒来了。他曾经借用过名字的、那头从没真正离开的狼,用青绿如萤的眸子凝望他。“萤火,朝露,其实很相像呢,”也许曾有另一个男人给年少的盲女描绘她无法目睹的情景,“那么渺小,一碰就灭了……的星,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执着地在同一时分重新升起……”
  露水润湿了他的裤腿。他没有回头。
  时间允许他再停留一小会儿,却不允许他回头。
  有这样一种力量能够驱使他去死,却不能让他继续爱她。
  爱丝璀德会活下去吧。
  她是那样一种人——他只要知道就够了——即使在剧痛中,在饥馑中,在淤泥中,在齐腰深的荒草中,在无尽的黑暗和孤寂中,在尸骨的洪流中,在地狱中,也能活下去。
  云缇亚往前走,直视地平线,越走越快。
  他不再需要任何东西。包括多余的、旁落的目光。
  包括言语。
  和它们承载的告别。
  他所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爱丝璀德一直张着眼睛。
  她面朝最终吞噬了他的方向。黑瞳周围纯净的白已被鲜红替代。
  她的唇角依然微笑,尽管血像倾满的酒一般漫溢出眼眶,划过脸颊。遥远得只能以几百万颗心脏丈量的天际,曦星正闪灼着同样色泽的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就算天空再深 看不出裂痕
  眉头仍聚满密云
  就算一屋暗灯 照不穿我身
  仍可反映你心
  让这口烟跳升 我身躯下沉
  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
  你的心和眼 口和耳亦没缘份
  我都捉不紧
  害怕悲剧重演 我的命中命中
  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
  历史在重演 这么烦嚣城中
  没理由 相恋可以没有暗涌
  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
  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
  仍静候着你说 我别错用神
  什么我都有预感
  然后睁不开两眼 看命运光临
  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Ⅲ 蹈火(1)

  如果犹太要想生存,所有反抗她的人都必须化为尘土。在犹太灭亡之前,我要像先知撒母耳一样用灰烬盖住自己灰白的头颅,我将撕碎这件亚伦传下的衣服,穿起丧服,直到死去。
  ——《人子耶稣·大祭司该亚法》
  他梦见自己在做梦。
  是个和他毫不相干的梦,充满着火。寂静地在燔祭坛里跃动的、被驯服的火,以黑暗为牢笼,以阴影为锁链。他恍惚察觉这是一座修院内部,不过修院还是监牢都没区别。寂静主宰此间的一切。
  两个人站在祭坛前。一个是僧侣,斗篷式僧袍从头罩到脚;另一个则背对他,只让他看清披散的金发——虽然在火的冶炼下已经熔成了金红色。
  他们的交谈也属于寂静的一部分。
  “你真异想天开。”
  “我了解那年轻人。我知道他的斗志和决意。”金发男子说话很轻,像火焰吞下柴禾吐出来的灰烬。他认定自己曾听过这声音。“但他终究只是血肉之躯。”
  “你也是凡物,圣者。凡物没有资格牺牲凡物。”
  “任何生命都无权伤害彼此。如果人人都意识到这点,世界早就永无战端了,而事实上,人为的惨剧日复一日上演。非得要另一场战事来弭平它们的话,就由我来做吧。这不是棋局,是不仅仅属于我自己的战争的延续。我仍然是统帅,拥有驱使某些生命的权力。历史会公允地评价每个人,以及他们各自的责任:有人负责手染鲜血,被唾骂,被钉上耻辱柱;有人负责死。”
  僧侣沉默了。火代替他深藏于兜帽后的那双眼睛灼热发光。
  “……可我希望他活着。”男子用轻得几乎也等同于沉默的声音续道。这一刻他转过身,面朝祭坛,金发掩映的前额另有一道羽翼形状的火焰烈烈燃烧。“已死的人必须死得其所。可那些有机会活着的……我希望他们都活下去。”
  伊叙拉·法尔德丽叶蓦然醒来。
  当他下意识要唤出一个能把梦联结到现实的名字时,他的梦消散了。犹如一窜而逝的光与烟。
  但火的热度还在。
  风送夜色飘进帷帐,他全身大汗淋漓。
  “初次见面,将军。”
  有人说。
  白舍阑人坐直身体。他本可以在两次呼吸之间拔出椅子扶手下面的弯刀,却没有这样做。那人没给他呼吸的机会。他被钉在座椅上,对着逐渐走近的影子,感觉自己的心被碾成极薄的纸片,像书页那样被来人的目光一张张翻开。
  奇怪的是这个过程并不包含敌意。
  他也全未想过抗拒。
  门帘两侧的火柱映着来人身形。毫不起眼的棕灰长袍,兜帽遮去上半张脸,下颔尖削刚硬。伊叙拉不认识他。但他发觉,这就是刚才梦中和贝鲁恒说话的僧侣。
  他曾听说一个古老教派的名字。也许是唯一曾获得教皇默许在哥珊存活的分支教派,他们以火为道标,安静温驯,不分尊卑,医治生者,收殓死者。除此他一无所知。
  甚至对方是如何潜入茹丹亲卫重重把守的第四军主营帐、站在熟睡的统帅跟前,也不必知道。
  心被翻阅得更快了。
  拥有这样一种力量的人,做什么都无需惊诧,理所应当。
  “找我有事?”伊叙拉问。
  现在他才呼出醒后的第一口气息。
  僧侣向他微微欠身。“我叫修谟。”这个声音在黑暗中宛如雷霆震荡,“来给您带上一份赠礼。”
  后编Ⅲ:蹈火
  ******
  十月是哥珊的雨季。对于死人,雨水只是一场上主赐予的安葬;对于活人,尤其是住在运河下游的,意义就大得多。雨连绵不绝,直到召唤来了死亡的仆从。它是一个会尖声惊叫的鬼魂,将所有打过照面的生灵都拖入最深长的沉默。在这里,它被称为瘟疫。
  莫勒从肩头卸下柴捆。火在细雨中升起来,吞噬被褥和里面卷裹的尸体。
  当这座信仰之城已经不存在什么牧师、寂火信徒和葵花,收尸人就成了火唯一的祭司。他们不属于生死两界。尽管瘟疫有时会难以避免地光顾他们,这个团体的人数却从不减少。不断有新的收尸人产生,飘荡于哥珊上下各层城区,戴着多少能起到一点防护作用的面具,于是谁也无法凭借容貌把他们区分开。脸和声音之于他们都无足轻重,当然,还有名字。
  但莫勒听见有人在唤自己的名字。
  确定并非错觉后,他取下了面具。焚尸地空旷冷清,除了灰烬只有灰烬。雨的涓流携带尸灰,冲刷出大幅狰狞的图案,越过它,他看到一个熟悉身影。
  曾经是酒保的大汉面无表情。
  在这个城市,微笑是一种近乎奇迹的能力。
  “到处在传播叛乱的消息,有说他们兵临城下了,有说离坎伯兰森林还早得很,今天说叛军头目被乱箭射死,明天又说死的是他的掌旗官。每天都有人想要离开哥珊,但宗座再三下令,严禁任何人出入。是啊,城墙还算坚固,外面兵荒马乱的也没处呆,可城里这么一天接一天,说不定叛军还没到,哥珊人就死光了。”
  葵花一手酿成的恶果。大半个哥珊几乎沦为废墟,疫病也可想而知。云缇亚夜间从入海口撬开船闸的铁网泅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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