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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8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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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风笑得非常灿烂,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你们和犹太人合作,不是一次了吧……”
  博让的瞳孔猛的一缩:“您是说?”
  十五日后,犹太人建立的国度以色列,在应许之地的旧土上宣告成立,大汉皇帝楚风以宗主的身份出席了庆典,以色列首任国王亚伯拉罕亲自将铸在金板上的永世之约敬献给楚风:
  只要陆地和海洋还存在,只要昼与夜还在交替,以色列的子子孙孙就永为大汉帝国的藩属,永不背叛;作为宗主的大汉,不仅将宝贵的土地赐给以色列,还允诺它为不征之国,只要以色列的王按期朝贡,大汉就永不加以刀兵。
  继与上帝订立的旧约、新约之后,与大汉皇帝订立的约定,被后世的犹太史学家称为“今世约”,认为耶和华给予他们天上的救赎,而大汉皇帝楚风则给予了人间的救赎,楚风乃是现世的救主。
  随后,圣殿骑士团宣布了石破天惊的消息:他们全体加入以色列国籍,继经济领域与犹太人合作之后,政治上结盟,军事上则作为以色列对抗阿拉伯人的利剑。
  不用说,这个消息传回罗马教廷,将会引发一场什么样的轩然大*了。
  楚风则微笑着向耶路撒冷王国、的黎波里伯国、安条克公国、条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亚美尼亚和教廷特使布雷默等观礼来宾们声明,既然以色列是大汉的藩属,那么圣殿骑士团加入之后也自动成为了大汉的藩臣,任何针对他们的攻击,都将被视为对大汉的挑衅,将会面临大汉的无情打击。
  就在众位来宾惊得目瞪口呆之际,楚风又给了他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大汉将在教廷选定的任何时侯将圣城耶路撒冷交还给基督世界,并且把从哈里发穆斯塔法手中夺取的“真十字架”送回罗马。
  真十字架,是基督教圣物之一,据信是罗马帝国钉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在基督教传统中,真十字架作为耶稣为人类带来救赎的标志,具有极其重要的象征意义。在罗马天主教圣人历中,5月3日的寻获十字圣架的瞻礼和9月14日的光荣十字圣架瞻礼均是为此而设立。
  十字军东征时期,十字军战士将真十字架视作战斗力的源泉。真十字架在历史上的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哈丁战役中,耶路撒冷王国的十字军被真主之剑萨拉丁的穆斯林大军击败,真十字架虽然被圣殿骑士团殊死守护到最后时刻,但最终还是被穆斯林军队夺走。
  作为耶稣殉难的遗物,真十字架和圣城耶路撒冷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而且不同于远在数千里之外、遥不可及的圣城,耶路撒冷只能是少数有钱人前往朝拜,真十字架却可以由教廷安排在整个欧洲巡展,从增加教廷威信的角度看,甚至比夺回圣城耶路撒冷更有意义。
  方才还为圣殿骑士团“背叛”而怒不可遏的布雷默,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满脸喜色,他几乎确信当自己护送真十字架回到罗马城之后,成为下任教皇简直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何况,自从阿尔比圣战之后,圣殿骑士就和教廷貌合神离,现在彻底一刀两断,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布雷默觉得,比起圣殿骑士离开,重新获得真十字架的重要性可大得多了。
  “拿去吧,就算白送,甚至倒贴,我也要把真十字架送还给你们的。罗马教廷的神权越重,欧洲的君权就越弱,而那群愚蠢无能的教士,只会在真十字架的照耀之下,把宗教裁判所的火刑架烧得更旺。”
  楚风坏笑着,越来越像是在卖拐。
649章 登顶之路
  两千里的路程,如果是波澜壮阔的海洋。剪式船顺风航行两天就到,侧风也不过三天而已,但在陆地甩开两条腿走,就得整整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剪式船最高航速每小时二十海里以上,也即是四十公里,八十华里,仅需半速航行就能日行千里了)
  从耶路撒冷通往大不里士的道路,最初的路基还是千余年前罗马帝国修筑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强悍的罗马军团就依靠完备的公路网高速行军,给予入侵之敌和反叛者快速而致命的打击。
  不过现在这条路早已不是千年以降的破败不堪了,大汉帝国征服伊儿汗国、击败马木鲁克之后,便用服苦役的俘虏组成筑路队,三万俘虏犹嫌不足,又花钱雇佣五万民夫,在过去的半年里将路面修整完备,用粘土和碎石铺成了坚固平坦的道路。
  中东干旱地区为数不多的河流上,也架起了桥梁,从阿巴丹到大不里士再到耶路撒冷,一路坦途,自临安远来的信使乘剪式船抵达阿巴丹之后。公文便沿着大道用七百里飞骑传往楚风所在的耶路撒冷或者海法港,批下的圣旨也原路返回,于是这条道路上便随时可见打马飞驰的急递铺兵。
  春夏之交,北方高加索山区传来了蒙古大军南下的号角,曾经承载着罗马军团征战步伐的中东古道,迎来了北上反击的华夏儿郎。
  第一军、金刚军的八万余官兵,奉皇帝御旨,在陆军司令陆猛率领下北进大不里士,攻坚英雄连和血战淮扬连这两个英雄连队,分别作为两军的先锋,行走在队列的最前端。
  攻坚英雄连的李世贵,军衔早已破格升到了中校,应该独领一团人马了,但他离不开自己的连队,连队的弟兄也离不开带领他们从闽广打到江南,从江南打到辽东,一路走到天之涯海之角的老连长,所以他时至今日仍以中校军衔职任一连之长。
  想起这些年的征战,李世贵脸上也有几分得意之色,虽然职务仅仅是个连长,可汉军八个军、二十四个师有一百多团长,天底下有几个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倒是攻坚英雄连连长“李世贵”这三个字,时不时的登在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作为先锋部队,士兵们的负担是很大的。
  身后的各步兵连,将士们早已将盔甲、水壶、饭盒、铺盖卷之类的东西扔到了炊事班的粮草车上,或者放在炮班的弹药车里,仅携带必要的自卫武器徒步行军——这是汉军条令允许的。毕竟负重过大的长时间行军,会带来战斗力的下降。
  而攻坚英雄连是选定的先锋部队,担负着为大军提供前哨警戒的任务,他们前面就只有在侦察参谋率领下前出四十里的游骑探马了,条令规定先锋部队必须全副武装,保持与游骑探马的联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一旦游骑发出敌袭警报,李世贵就要负责掩护全军大部队展开战斗队形。
  于是攻坚英雄连的全体官兵,就顶盔贯甲、荷枪实弹,头盔、板式钢胸甲、步枪和刺刀、五十发子弹五十发雷汞底火,外加腰上帆布套挂着的四枚手榴弹,负载着全重三十斤的战斗装备,行走在中东春夏之交灿烂的阳光底下。
  时值正午,李世贵抬头看了看天,那颗永远燃烧的大火球,在视网膜上留下黑点闪烁的光晕。
  老实说,单单是负重行军也罢了,这样炎热的天气,对身穿钢铁盔甲行军的士兵有多大的影响,不用说也知道。
  实际上随着金属加工技术的进步。汉军全钢板式盔甲已经是第三代了:
  第一代是楚风亲自研制的锻压成型板式甲,当时的水力锻压机和模具技术,只能保证盔甲的防护性能,而汉军士兵的数量较少,从经济角度也只能批量加工大中小三种型号的盔甲,那些体型不太“标准”的老兄,瘦子还可以在身体和盔甲之间的空隙加垫棉片,胖子就只好努力减肥了。
  随着汉军规模的扩大、金属加工的进步,第二代盔甲应运而生。它不仅考虑了贴合人体曲线、将重量平均分担到腰、肩、背的设计,还增加到五种大小型号,每种还有适中、偏胖和偏瘦三个细类。
  现在攻坚英雄连官兵身穿的盔甲,则是第三代了,主要的改进是在胸甲的颈部、双臂、下摆这几个开口的部位采用了喇叭造形,既能尽量不妨碍士兵的战斗动作,又用大开口通风透气,而头盔的后脑部位、胸甲的背部,则多了不少直径一厘米的圆洞,起透气作用,并且在不降低整体防护水平的前提下,适度减轻了盔甲的重量。
  饶是如此,这套盔甲也只能说比之前的要好,但总不会穿起来像棉衣、丝袍那样舒服,尤其是在中东炎热的气候下,阳光把金属盔甲晒得烫人,通风透气的圆洞和喇叭口仅仅聊胜于无,官兵们还是热得出了满身大汗。
  要是不穿盔甲就好了……李世贵笑笑,把这个离经叛道的念头甩出自己的脑海,士兵作战怎么可能不穿盔甲呢?那不是把自己的性命不当回事吗?
  殊不知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随着击发式线膛枪的大量装备。汉军步兵的火力范围增加到四百米以上,大大超越了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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