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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一世白雪为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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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下来。
此时,巴尔斯骑着马赶了过来,马未站定,他已跳了下来,连声问:“你还好吗?”那副惊恐的样子,到跟一个人有几分像。我站起来蹦了几圈给他看,他见我没事儿,拍了拍胸口,出口气说:“吓死我了,你怎么就松了缰绳了呢!还闹!”我见自己没摔死,恐惧已经消失,回味起来倒很是刺激,便扬起头故作傲慢地说:“太好玩儿了~等我学好了,非要跟你赛赛马不可!”说罢牵着马往回走。巴尔斯愣了半晌,越发像不认识我似的直勾勾地盯着。
七月的草原美得惊人,一片碧色海洋,微风过处,一浪接一浪。朵朵盛开着的小花,点缀在青碧底色上,静时如华美织锦,动时山水齐舞。我在巴尔斯的**下,马已经骑得不错了,可以一个人策马疾驰在蓝天碧草间,双腿一夹,皮鞭一打,享受在阳光下迎风飞翔的感觉。
我极爱策马到极速的感觉,那种畅快淋漓非笔墨所能描绘,似乎天地间可以任你遨游。
巴尔斯陪我骑马时更是笑了再笑,他兴起时,会唱起蒙古歌谣,我虽然听不懂,也知道他是在歌颂这蓝天、这绿地、这白云、这微风,因为我几乎和他一样热爱这片天地。
不是没有去过马场,可向往了再久,看到那个小圈子时,我就执拗着不肯上马了,哥哥总搞不懂是为了什么。如今我才知道了他要的答案:我爱的不单单是骑马,更是马上的自由。
真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
算算,我已待了两三个月,想着不止一处的行程,我只好又默默收拾了行李。
临走时,我往家里寄了封信报个平安,没写什么,只是让他们知道我来过蒙古,又不会那么轻易找到我。说也奇怪,竟没觉得有人在找我,以家里的势力,怎么会呢。和巴尔斯一家道过别,我选择了火车入藏。
我独自一人背着20公斤重的登山包,在滇藏川交界的藏区旅行了50天。记得之前巴尔斯叮嘱我,累了就掉头好了。我敷衍地答着当然,不想叫他操心。但我知道自己不会,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我没有掉头的意思。
孤孤单单,踽踽而行,彷如我现在的人生。
这是一场如何的挑战,我,乐得为之。
只身异地,我只能把自己从过往的熟悉中抽离,孤立于常态的生活轨道外,心反而在经文声中沉淀了下来。
最喜欢的,是和陌生人搭车,尤其是长途客车,可以看到芸芸众生相。在几天的时间里生死与共,就是连接每个素不相识的人的缘分,很奇妙。
渐渐地,我就学会了接纳,明白了世上一切皆因缘与合,相互依存。西藏这个地方,恐怕到处凝聚着哲学。一段旅行,走成了一段经行,心,很快乐,很宁静,正是我所追求的。
藏人告诉我,幸福是圆的东西不容易背。
原来,这就是他们幸福的秘密。珍惜于点滴的幸福,上天赐予的所有,就可以永远挂着笑容。
心有所止,不执著,就能和西藏一样,湛蓝、清澈、无涯。世界随之充满了宽广和希望。
50天后,我照例又寄回家一张带着藏区风景的明信片,挥手作别这片净土。
我下了江南,找个水乡窝了一阵子,正要离开这个国家。
我的想法很简单,绕着地球走一圈,对我喜欢的国家,想在哪个城市落脚就停一下,也算环游世界了。
我直接离开了亚洲。
欧洲登陆,挪威,奥斯陆。
奥斯陆被喻为“挪威的森林”。
披头士,村上春树,伍佰,心中各有一个挪威的森林。
现在是我的。
这座城市仿佛携带着一种北欧之毒,侵蚀我的心灵。
奥斯陆的建筑风格大多停留在13或17世纪,形形**的博物馆在欧洲享有盛名。整座城市依山傍水,海滨风光旖旎。
是我要的祥和。
第二站我到了核弹头的故乡,乌克兰基辅,因为这昵称的缘故,本不想去。
古老的斯拉夫城市基辅位于第聂伯河中游,四周为森林环抱,风景秀丽,满目苍翠。宽阔的中央大道克列夏季克大街繁华热闹,古罗斯卓越的建筑群雄伟壮观。
可因为这里是舍瓦的故乡,那是哥哥最喜欢的足球名将,游览之余,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然后,是又一个奇妙的地方。
歌听多了,对布拉格有种太好奇的感觉,我就这么去了捷克。
一座城市建在七座山丘之上,有大河弯弯的通过,河上有十几座形态各异的大桥,这样的景象已经足够绮丽,再加上热热闹闹的建筑,街市,影影绰绰的人群,和屹立在文坛的三位巨人,卡夫卡,昆德拉和哈谢克,绮丽就有了文化的重量。
断想中,这样的理性永远不会变形。
德国,是第几站了?
和哥哥们一样爱喝酒又踢足球的我向往慕尼黑。向往那啤酒,奔驰,宝马,大众和拜仁,都是慕尼黑的骄傲。
在慕尼黑,你不能保证这座城市是否还有浓郁的德国的严谨气息,你只能醉心于这座城市,拿起一瓶啤酒,酒后赏车观球,忘记自己的身份和姓名,忘记昨天和明天。
这正是我希望的。
离开慕尼黑,我到了奥地利维也纳,音乐之都,去被陶醉一下理所应当,何况我本就在陶醉的路上。
人们常说在维也纳,一个街头艺人的水平往往高过一个音乐教授。然而,音乐之都有的不仅仅是音乐,斯蒂芬教堂是欧洲哥特式建筑的典范,美景宫堪称巴洛克建筑中最耀眼的杰作。气势磅礴的维也纳国家歌剧院也矗立在这里,和着维也纳不朽的经典旋律为世人瞩目。
这里,还有我最爱的茜茜公主。
本来英爱去英国一趟,我犹豫良久,还是不敢。那里是一个我太熟悉的国家,那校园的英伦风,古老的城堡,四季的草坪,连年的阴雨,从来就是我成长的一部分。高中时,哥哥陪我在这里念过两年,过硬的英音就是拜此而来,我不想回忆了。
不过,我记得,当时只有哥哥和我两个人去了伦敦念高中,他又理所应当地高我一年,在学校没什么时间顾我,我的初恋就这么发生了,对,那才是我的初恋,我喜欢上了一个叫Sam的学长,虽然最后是不了了之。
我飞向了鲜花出口量世界第一,有拥有最会运用色彩的梵高和伦勃郎。还有形形**的性感女郎。
阿姆斯特丹为一个好色之徒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市内林立的博物馆囊括了荷兰所有知名画家的作品,体味古文化,古建筑的同时,感受它特有的色彩之美。
在路上,不知不觉快一年了。
 




 薰衣草开有情无

我本没想在法国逗留很久。
可以想到是最浪漫的国度,我没舍得走。
我先停在了巴黎,这个顶有名气也顶熟悉的浪漫之都,哥哥,在这里的街头给我画过象,陪我坐过马车,登过埃菲尔。
一条河将一座城分了两半,左岸洒脱,右岸凝重。
是我执意要在左岸右转,假想自己是那个被卢浮影魅选中的新人,在香榭丽舍大道寻找那枚遗失了几个世纪的戒指。
巴黎的美,载也载不动,搬也搬不完。只能化繁为简,把它当作是一只巨大的衣橱,从中挑选一件最中意的。站在左岸,然后右转。
我去了波多尔喝葡萄酒。
“法国南部最著名的葡萄酒之乡,谁也不知道着块恬静的土地下密藏着多少醉意。
来来往往的游人没有改变它的恒温,环法的车队没有干扰它的酣梦。
轻来,悄走,密藏你的醉意。 ”
这是哥哥在日记里写过的话,我也只是偶然看了这一句,如今重走这条路,心用重量提醒我有多想他。
最想念的,一直是普罗旺斯。
我终于回来了。
没人不爱浪漫,我不是例外。
又到了花开的季节。
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
我以为看到那大片的紫色,即使身旁无人陪伴,心也会安。
我独自面对着那一大片紫色的薰衣草园,使劲吸了一下鼻子,淡淡的香气扑鼻而来。一阵微风掀起,荡漾的紫海送来更多香气,我陶醉地闭上眼睛,却有眼泪渗出。再睁开的那一霎那,我透过记忆看到了一个男孩儿抱起一个小一点儿的女孩开心地大叫。
那是曾经的我们。
双眼好模糊。
我双手合十,任眼泪流下。
身后,有人拍我。
我惊讶地回头,黎、和莉莉,呆了一秒,我轻轻笑了。
我和他俩靠在桥上喝着啤酒。
“不是来找我的吧。”我漫不经心地开口。
“也是,也不是。”黎一样无所谓地说,下意识地伸手拉过了莉莉的手,专注地盯着她甜甜地笑。
我想笑,心里有什么东西堵住了,我转过头去。
“羡慕?嫉妒?”黎开玩笑地问我。
“要不要再加个恨那!你有空好好谢谢我好不好!不用担心我,我一个人又不是活不了。“我倔强地答。
“我就是来谢你的啊。是。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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