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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的沙-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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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他这个真正的自恋狂也需要其他同伴而不是只有他自己的影子? 他纳闷着这个人到底多大年纪。当然,一定比他的外表来得老,因为他是阿拉伯探险领域内的第一把交椅。五十五吧,或者更老,也许接近六十。传记中并没有提到出生年月日,但可能已经快六十了。换句话说,即使身体还很好,他剩下能吃苦的岁月已经不多了。他将如何度过晚年? 难道是把时间都用来欣赏自己的手? “当今世界惟一真正的民主,”劳埃德说,“正在被我们所称为文明的东西所摧毁。”

格兰特再度感到一种熟悉的感觉,难道他以前曾经见过劳埃德? 或者是劳埃德使他想起某个人? 如果真是这样,那会是谁? 他必须离开才能好好想这件事,无论如何,现在也是他该告辞的时候了。

“肯瑞克有没有告诉你他在伦敦住哪里? ”他边说边开始准备告辞。

“没有。我们并没有确切订好再见面的日子,你知道的。我要他离开伦敦前再回来看我,但他没有来。我以为他是因为我——怎么说,缺乏同情而不高兴,或甚至生气了。”

“是啊,那对他应该是一个打击。好,我已经占用你很多时间了,非常感谢你能体谅我的打搅。”

“我很高兴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只是我恐怕并没有帮上什么忙。这件事如果还有其他我能做的,请随时来找我。”

“还有一件事,但你这么客气,我实在不好意思再要求了。特别是它和这件事没什么关联。”

“什么事? ”

“我可不可以借用你那张照片? ”

“照片? ”

“对,就是陨石坑的那张。我注意到那张照片是塞进你的相簿,而不是贴上去的;如果你能借我,我想拿给肯瑞克的朋友看。我保证会拿回来还,而且完全——”

“当然你可以拿去,而且不需要还了。那张照片是我自己拍的,所以可以随时加洗。”

他把照片从相本中拿出来交给格兰特,然后陪格兰特下楼并送他出门。格兰特称赞了他的小中庭,两个人又就此聊了一会儿,之后他很有礼貌地等待格兰特出门后把门关上。

格兰特打开车子座位上的晚报,小心地将照片夹在晚报里。然后往苏格兰场的方向开。

看见那栋可怕的建筑物兀立在黄昏的朦胧里,他心里想着,这个老地方跟平常没什么两样。他到了指纹部门时,感觉也是如此。喀特莱特在半杯冷茶的茶垫上捻熄了香烟,正在欣赏他最近的作品:一套完整的左手指纹。

“很棒吧! ”他说。当格兰特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抬头说:“这些就足够让粉红梅森吊死了。”

“梅森没戴手套? ”

“哈! 他当然可以屯积一堆手套。但是聪明的小梅森就是无法相信警察会认为那不是自杀。他一定认为手套是那种三流的小偷之类用的,而不是给他这种有智谋的人。你有一阵子不在? ”

“是的,我去高地钓鱼。如果你不太忙的话,可不可以帮我做一点额外的事? ”

“现在? ”

“噢! 不,明天也可以。”

喀特莱特看看表说:“我等一下要跟我太太在戏院碰面,我们要去看玛塔·哈洛德的新剧,但在这之前我没有什么事。所以如果你要的话,我现在可以做。这个工作困难吗? ”

“非常简单,就在这里。这张照片的右下角有一个很漂亮的拇指印,后面也该有一整组的指纹,我要你查查档案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好的。你要在这儿等? ”

“我要去图书馆,等一下回来。”

他到图书馆取下《名人录》,找到辛瑟希维特。介绍他的段落和占了半栏的赫伦·劳埃德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他看起来比劳埃德年轻很多,已婚,有两个小孩,登记的是伦敦的地址。而劳埃德所提到的“苏格兰的亲戚”,似乎是指他是某个辛瑟希维特家族的小儿子,在苏格兰的怀福有住处。

既然这样子,他总是有可能现在或最近在苏格兰。格兰特走到公共电话,打去伦敦的住址。有一个女人接了电话,声音很愉悦的样子,她说她的丈夫不在家。对,他最近不会回来,他在阿拉伯。他从去年十一月就在阿拉伯了,最快也要到五月才会回来。格兰特谢谢她,然后挂了电话。所以比尔·肯瑞克去找的人并不是辛瑟希维特。明天他必须一个一个地去拜访在伦敦的阿拉伯权威,问他们同样的问题。

他在咖啡馆和一些偶遇的朋友喝咖啡,然后回去找喀特莱特。

“弄好了吗? 还是我回来得太早? ”

“我不仅取好了指纹,而且也帮你比对过了。他没有问题。”

“我想也是,我本来就不认为他会和任何案件有什么关联,我只是先确认一下。

不过还是谢谢你。我把指纹带走。听说哈洛德的新剧评价不高哦! ”

“是吗? 我从来不看那些剧评! 贝里尔也是。她就是喜欢玛塔·哈洛德,我也是。她有一双修长的美腿。晚安。”

“晚安,再次谢谢你。”

。。



第十二章


“你似乎不太喜欢这个人。”当格兰特在电话里跟泰德说完他去拜访劳埃德的整个经过后,泰德·卡伦说道。

“真的? 嗯,也许他刚好不是我喜欢的那类人。听着,泰德,你真的很确定你不知道,在你记忆的最深处也完全不知道,比尔可能会在哪里过夜? ”

“我没有记忆的深层。我只有前面一个小小的狭窄空间,让我储存一些有用的资料而已,像一些电话号码、一两篇祈祷文。”

“好,那么,明天我只要你去拜访一些明显的地方,如果你愿意的话。”

“噢! 当然。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听你差遣。”

“好,你有笔吗? 现在我列出来给你。”

格兰特给他大约二十家比较有可能的饭店名字。据他猜测,一个从广阔的空间和小城镇来的年轻人,都会找那种宽大舒适而且不太贵的旅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增列了两家最有名的昂贵旅馆,因为年轻人有外快时总喜欢奢侈一下。

“我想这几家应该就够了。”他说。

“还有其他家吗? ”

“如果他没有住在我们所列的这些饭店,那我们真的就没头绪了。因为如果他不住这些地方,我们就得跑遍伦敦的每一家旅馆去找,更不用说还有一些寄宿公寓什么的。”

“好,明天一早我就做这件事。格兰特先生,我想告诉你,我非常感激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你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做其他人不愿意做的事,我的意思是说,警察不愿碰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你——”

“听着,泰德。我并不是在做好事,我是随心所欲又好管闲事的人,这件事让我乐在其中。倘若不是这样,相信我,我现在绝对不会在伦敦,今天晚上可能还在克努睡觉呢。所以,晚安,睡个好觉。我们见面再谈这件事吧! ”

他挂断电话,去看汀可太太在炉上留了什么给他。看起来像是一种馅饼,他端到客厅无心绪地吃着,念头全在劳埃德身上。

劳埃德到底是哪里令他觉得熟悉? 他回想刚有这种感觉的前几秒钟。那时候劳埃德在做什么? 劳埃德拉开书柜的木板门,动作里带着一种自我察觉的优雅,以及喜好自我宣传的那类人的手势。是不是这些姿势唤起他这种熟悉感? 然后还有更古怪的事。

当他提到肯瑞克在报上的涂鸦时,为什么劳埃德会问“写在哪里”? 那真的是最不自然的反应。

他到底怎么跟劳埃德说的? 他跟劳埃德说,他之所以对肯瑞克感兴趣,是因为他涂鸦的诗句。对这句话的正常反应该是“诗句? ”因为那句话里最关键的字眼就是“诗句”,至于他涂鸦在什么上面并不重要。如果一个人对这句话的反应是“写在哪里”,倒真是令人费解。

然而分析起来,人类任何的反应都并不令人费解。

根据格兰特的经验,一份陈述中不相干、不受注意的字眼,才是最重要的。令人惊讶且满意的破绽,通常就存在于定论与非定论之间。

为什么劳埃德会说“写在哪里”? 他带着这个问题上床,也带着这个问题睡着。

早上他开始逐一拜访那些阿拉伯权威,而结果倒不出所料——完全没有结果。

那些以阿拉伯探险为嗜好的人,很少有钱可以赞助什么人;相反的,他们通常只能自己赞助自己。惟一的机会是这些人中真的有人对这个计划感到兴趣,而愿意帮忙资助一点。但是没有人听过查尔斯·马汀或比尔·肯瑞克。

他结束拜访前就已经到了午餐时间了。他站在窗户边等泰德的电话,心里想到底应该出去外面吃,还是让汀可太太帮他弄一份蛋饼。又是个灰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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