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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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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俊知道我在陪叶笛,可是他没有来,哪怕借看我的理由来看她一下。我几乎对他彻底失望。
叶笛好转了不少,第二天我便回家了。在MILK见到亦俊,我问他,你怎么不来看我们一下?
他说,我怕她不想见我。
我说,是你不敢见她。
两日之后,叶笛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说,七,我想回南方,回我以前的城市。
我问,这么急着走,那你就不回来吗?
她说,康乔给我打了电话,他一切都好,回他母亲身边去了。他让我也回去。
叶笛又问我,你愿不愿跟我一起回去,七。
未等我回答,她继续说,明天早上10点的火车,我把我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了两张车票。我可以等你。
亦俊在我背后小声地问,出了什么事?谁要走了?找到康乔了?
我回过头,看到他的无辜的样子,突然很不忍心。我和他在一起三年了。他是一个平和干净的人。因我们生活平静而盲目,我并不切肤体验他的软弱,他依然对我很好。我也是爱他的。
那夜我不怎么睡得着,凌晨5点的时候,亦俊打来电话。我握着听筒,对方没有声音。我们足足沉默了十分钟没有说一句话。只听见对方的呼吸。最后他很模糊地说,七,请你不要离开我。
我放下电话,起床走进卫生间,用冷水冲澡,冰冷的水像无数把刀在刺。痛快到了极点。我完全无法呼吸,我想我头都要裂了。
清晨时分出了门。我回到MILK,将墙上的澜沧刀一把把取下来,装进包里。走在街上,依然安静,行人疏落。天蒙蒙亮,我走过一条街,路灯一盏盏熄灭。我观望着,想,我们将在这个疲倦而冷漠的世界里过完嘈杂的一生。从倾其所有,到一无所有。我们是相互交错的经纬,被岁月织成锦缎,与虚无的结局丝丝入扣。

第32节:流景闲草(1)

冥冥之中,我一直步行走到了火车站。
我给她打电话,远远地她便朝我走了过来。她见到我,先是愉快惊喜,但她是聪明的人,瞬间表情就暗淡下来了。
我将包递给她,对她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不能走。
她拿过来,摸摸便知道是什么,静静地笑。她说,好久之前,康乔走后给我电话,他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该走了。
我不再说话,叶笛从肩上取下她的吉他,要送给我。
她埋头吻了我的肩,我不忍看她,闭了眼。等我再抬起头的时候,早已看不到她的线条明快的面孔了。如一阵倏然而过的忧伤,她湮没在人群里。而人群,也像一场失败的战争,将我们记认的人,埋葬其中。
只剩下这把琴,还留在我怀抱里。
树的辛香,丝绸一样缠绕在琴弦上。
题目:流景闲草
你错过了我的中年;晚年。
生命的长河;不经意的转弯;
以及静静流过的平野。
……苏来
1
如同清竹与雅菊是中华的身骨和姿容那样,樱花是长年眺望山峦与大海的岛国吟咏的一首和歌。在暮春的日夜,白色花瓣像银河的尘星落在《雪国》的结尾里。
来到这座北方城市的第二年,我租住了一处房子。院子里便有这样一树樱花。正是春天。樱花盛放,地上铺着一层细软的白色花瓣。此情此景充满着某段记忆的暗示,叫我一眼便喜欢上。我又想起这样一个故事,在日本明治时代,曾有一个年轻女子跳瀑自杀。她并不是因为失恋或者厌世、疾病或者绝望,只是因为觉得青春年华太美,不知失去之后如何是好,于是不如像樱花那样,在最美的时刻死去。
房子是过去殖民时代的老建筑。地方志上记载着这栋房子的特色在于融合了三种建筑风格。是德国籍的意大利裔建筑师为法国人设计。后来被一个日本人买下。我曾固执地猜测院子里的樱花便是那时被种下的。然而经过多年改建和维修,房子外表看上去已经面目全非。内部之陈旧,凡物皆有着被时光细细抚摸的温感。光线被阻隔在顶部弧度柔美的窗子外面,只在脱漆而粗糙的旧木地板上切下一溜狭长的暖色。屋内显得格外阴暗。铁艺栅栏的锈迹被雨水冲刷,在青苔隐现的墙上留下泪痕般的印记。
我在这里,只拥有一间房,一缕光线。房间像是一个旧教堂的冷清的耳室,终年在晨曦时分获得富有宗教意味的光芒从高而窄的玻璃窗射入。
隔壁的一个女孩子,是美院的学生。她用张爱玲般的语调万分亲切地描写这里:清晨时候,卖早点的老师傅骑着挂了铃铛的旧自行车,铃铛清脆作响的声音和豆浆的香气混合在一起,潺潺地从窗下流过去。
我一直都记得搬来的那日,春光甚好,在漂浮着丝丝柳絮的温润的空气中,无处不在地游移着晴朗的气味。打理好屋子走出门院的时候,被阳光照射得睁不开眼。天空的蓝色被清明时节的雨洗得发白,淡如裙子上的浮青暗纹。院子里一树樱花,凋落之姿,状如飞雪,洒下的是一地古代日本散文中的物之哀。
我在那里停留片刻,邻居的那个女孩儿便也走了出来。那一刻她抬起手来遮住眼前的强烈光线,我看到她右手四指上的银戒指。
一来二往,我们渐渐熟悉。
闲谈几句,我问起她的戒指。她略带疑虑,取下来给我看。说,这是她和一个男孩到泸沽湖旅行之时在一家银铺打做的。做了两只,分别在上面用纳西古文刻了彼此的名字。她又指给我看,并且轻声说,我的戒指上有一道裂痕。也许是在打造的时候,用力过度。我告诉过他,感情用力过度,亦充满裂痕。等到它断裂的那一天,我们便分手。

第33节:流景闲草(2)

2
那天晚上她敲开我房间的门,送给我一本《枕草子》。她穿白色的宽大恤衫,水绿色的短裤,趿着人字拖鞋。刚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健康得像一只刚从树上摘下的新鲜柠檬。她说,这本书,也许你会喜欢。
那一个瞬间,我望着这本书,恍然间回到了尘埃中的心动。
十几岁时喜欢的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在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熟知他居住的院子。熟知他会偶尔在画具店和书店停留。熟知他走路从来不会回头以及左顾右盼。熟知他习惯将双肩包单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习字而写得一手雅畅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欢看书。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手腕上系着黑色的细线,上面还有一颗钮扣。我曾经趁他离开座位时,翻开他反扣在书桌上的一本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喜欢看这样的书的年轻男孩,不多见。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15英镑。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
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我知道,他是沉默寡言的人,从未喜形于色。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圆体字。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叠。看上去仿佛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溟漠地想象着如何以像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我想我一定要把信给他,否则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简直会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住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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