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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当经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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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保障,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众议员通过法律,鼓励工人成立自己的工会组织,让势单力薄的普通工人团结起来,去向老板争权利、争待遇。有了法律武器,工会组织立即席卷全美,各地的*活动此起彼伏。很快,老板们意识到了“打工仔”的力量,他们被迫在工资福利、工作环境、工作时间等方面作出调整。

美国工会独立于公司之外,它的生存靠所有工会会员每月工资的资助;它有着中国工会无法比拟的权力:工会代表经常拿着各种为员工争取更高工资和待遇的合同,来与公司领导谈判。如果达不成一致,他们就要求所有员工*。

由于工会组织虎视眈眈,迫使美国公司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抵止工会组织入侵。比如沃尔玛从创建公司的那一天起,创始人山姆就明确指出:我们公司养不起工会组织,我们要坚决抵制工会组织的进入。按照法律,员工们可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公司不能以任何方式加以阻止。所以为达到目的,公司最有力的武器莫过于向社会宣示:我们有能力照顾好我们自己的员工,我们不需要其他人来为我们的员工争福利。其中开门政策,便是一系列反工会组织的最重要的规定之一。

还有一些原因,迫使公司高层领导必须深知民情。比如说,铺天盖地的歧视案件占据着美国新闻的头版头条,性骚扰起诉让一些公司大损元气。公司意识到:如果我们的员工在内部有冤无处申,他们必然到外面去寻求法律手段来鸣不平。所以,公司必须给员工一个宽松的、有言必尽、言而无罪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在小事变大之前,在内部事务变成法律纠纷之前将其妥善解决。

同时,美国老板还率先认识到,一个公司的*气氛决定着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在愈演愈烈的人才竞争中,让公司充满双向交流的企业风尚,对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正由于上述原因,开门政策象雨后春笋一样,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末期,在美国公司迅速诞生和成长。



第二十二章 我被告到总公司
一个冬日的清晨,我驾车在上班的路上。电话铃响起来,上司温斯顿告诉我,我手下的一名员工写信到总公司,狠狠地告了我一状。他说,信的全文在电脑里已转寄给我了。

我简直像挨了当头一棒,百思不解。于是用力踩油门,一路飞车到达了公司,一头扑到电脑上,打开了我的信件。

一口气读完那封将我告到总公司的信,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封信是我手下一个部门经理写的,他的名字叫丹尼尔。

丹尼尔在公司工作了五年,表现一直很好,也是我曾准备重点培养的对象。他长得很像美国已故的六十年代摇滚之父俄尔维斯,又酷爱唱歌,所以最近几个月,他每天晚上都在当地的几家俱乐部搞俄尔维斯“模仿秀”,确实有以假乱真的效果。他还亲口告诉我,他正在准备有一天能到拉斯维加斯的俄尔维斯音乐庭去专职唱歌。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上个月的副总经理培训班的人选上,我和温斯顿于是决定暂时不推荐他。我还正准备抽出时间来和他好好谈一谈,看看他的打算。不料,他已经把我给告了。

平时谈到开门政策,我们会很心平气和地说,当然有利于公司有利于自己。但事情真的来了,它却象一块石头塞进了我的胸口,让我浑身感到难受不安。

看来,丹尼尔这次是想把我往死坑里推。因为信中任何一条如果成立,我都会毫无疑问地被解雇。他给了我如下几大罪状:

第一, 说我种族歧视,因为他的妻子是黑人,所以在晋升上我以此对他有偏见。

第二, 说我有意破坏公司财产。商场刚刚购买了一种推车机,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这种车一次不要超过五十个购物车。在一次培训演示中,我告诉大家:这种推车机很有力,根据它的马力推算,可以推动一百多个购物车。但是,我们还是应该遵照说明书中的规定,最多只让它推动五十个。可后来这个推车机的遥控装置坏了,但幸好在保修期,厂家免费给我们修好了。丹尼尔在信中说,是因为我要求员工一次推动一百多个购物车,所有才将它搞坏。

第三, 说我出售危险商品。我们商场出售各种型号和品牌的儿童椅四十多种供顾客选择,并每年两次对所有儿童椅进行重新陈列。丹尼尔的例子是,商场在对儿童椅的一次陈列时,将很多旧型号的陈列品扔进了垃圾箱,而我要人将它们从垃圾箱里拣起来,再拿到卖场去卖,很可能给儿童的生命造成危害。而事实是,当我在垃圾箱里发现很多陈列品时,的确曾要人将它们拿起来,但只是要求在确保我们从厂家拿到报损费之前,不要先扔掉。我们从来就没有卖过一张陈列的儿童椅。

读完这封信,我立即向温斯顿打了电话,一条一条地向他解释了事实的真相。他要我写一份书面材料,附上有关员工的证明材料,作为对该控告信的正式回答。

第二天,温斯顿和区域人事经理一起来到商场。他们先找丹尼尔谈话,进一步地了解他写那封信的前因后果。然后找到几个副总经理谈话,最后,他们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说,情况已经查明,丹尼尔是带着情绪写的那封信,因为他认为自己应该被选进副总经理培训班。但他已经承认,信中所写的都属于捕风捉影的东西,目的只是想让我难看。所以,公司不会追究我任何责任。同时他们提醒我,如果及时和员工交流,就可以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

他们走后,我把丹尼尔叫到我的办公室。为了不产生打击报复的嫌疑,我把人事经理也叫到了办公室。丹尼尔向我道歉,说知道我平时对他很公正,他只是一时气愤才做出了这一幼稚的决定。看到他那副可怜相,想起他给我闯下的祸,我真想立即开除他以解我心中之恨。但是我知道,我不但不能这么做,甚至还要对他特别敏感,小心翼翼。

美国企业把一个人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比成“把脏衣服藏在柜子里”。我常对手下说,我们当经理的,不能有藏在柜子里的脏衣服,因为它一定会被抛出来,只是时间的长短问题。



第二十三章 我的一次告状行为
在美国工作的十七年中,幸运的是,我绝大多数的上司都是21世纪最优秀的领导,令我十分尊敬。然而,我也曾经有过一次至今难忘的状告上司的经历。

一天,上司告诉我,为了锻炼我的能力,决定把我调到一家市中心的“机遇商场”——在公司内部,这特指最难得管理,因而充满着改进和提高机遇的商场。美国的市中心和中国恰恰相反,多半是黑人群居、犯罪率高、失业人口多、帮派和毒品猖獗的地方。我所去的商场60%的员工是黑人,20%是墨西哥人,剩下的20%是白人、中东人和亚洲人。

我怀着力挽狂澜的雄心踏上了去新商场的旅程。

新地区经理科瑞斯约好早上八点钟与我相见,我开车来到商场,在门口等着他。然而快到九点了还不见他人影。我正准备给他打手机,商场的一位黑人女士找到我,说她叫妮西尔,是商场的副总经理,科瑞斯临时赶不到了,打电话委托她代表公司把我介绍给商场全体员工。我感到很奇怪,科瑞斯为什么不早说,害得我白等一小时,而且,他为什么不亲自给我打手机,而要商场一个副总经理来告诉我。

一个多月后,从我自己的亲身体验和与其他员工的交谈中,妮西尔是所有矛盾中最突出的问题。她对员工的态度十分恶劣,人人对她恨之入骨;她对顾客也非常粗暴,每个星期都有顾客找到我向我告状;最让我不能容忍的是,她公然对我的决定在公共场所进行质疑。于是,我准备好了书面警告书,准备对她进行记过处分。当人事经理知道这事的时候警告我说,妮西尔是科瑞斯的大红人,正由于这样,历任商场总经理都对她礼让三分。如果我给她书面警告,就会激怒科瑞斯。我告诉人事经理,为了扭转商场的整个局面,我这次要先斩后奏,要碰一碰老虎的屁股。

我把妮西尔叫到办公室,讲明了她的所做所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向她宣读了我对她的记过。她对记过书不屑一顾,拒绝签字,然后目中无人地说,科瑞斯会找我谈话的。她离开办公室后,我立即给科瑞斯打电话,可他没有接。我又赶紧给他的秘书打电话,他的秘书冷冰冰地告诉我,科瑞斯对今天发生的事情全部清楚,他会找我谈话的。然后“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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