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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时代的杀人事件-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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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装饰性的东西,怎看怎不是滋味。原来,制服上的帽徽、臂章、肩章、领章,全部摘掉了,像一只只拔光了毛的公鸡。但拔了毛的公鸡再怎么难看,其公鸡的本质是永远不变的,绝不会因为没有毛你就误把它当做烤鸭。什么是制服?说穿了不过是普通的小翻领西装缝几个徽章而已,你国务院纠风办不准我穿,说什么增加了财政负担呀,群众意见很大呀,难道我就没办法了么?我摘掉徽章,穿一身疑似制服的行头,你管不着了吧?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前段时间愚城县的女孩们流行一种军统女特务似的“制服”,也没见谁管过。

    有两名制服走过来,一名是工商,一名是城管。工商是名长得肥头大耳的胖子,由于太胖,年龄就像他下巴的轮廓一样模糊,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有成就感的样子,两颊的肥肉上挂着丰收地微笑,用老鹰捉小鸡般地目光将他们锁定,说:“你们是干什么的?”老孙没见过如此气度雍容的人,吓得两腿发抖,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是卖菜的。”祁老二则立刻止住哭声,义愤填膺地说:“同志,你们来得正好,我要揭发他,他是个奸商,他卖的菜有毒。”工商用怀疑一切的眼光上上下下地审视他,问:“你是什么人?”祁老二被审视得心里发毛,差点就要坦白从宽,赶紧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说:“我是受害者。”工商不屑一顾地说:“买菜的走开,卖菜的留下。今天我执法,不管你们那摊破事。”于是祁老二以最快速度万分不情愿地走了。工商胸有成竹地问老孙:“办过证么?”老孙胆战心惊地说:“没有。”工商如获致宝地说:“那好,收拾东西,跟我们走。”老孙不解地问:“去哪里?”工商一脸威严地说:“去你该去的地方。”老孙继续傻瓜似地追问:“什么是我该去的地方?”工商说:“不明白?好,到地方你就明白了。”旁边那名城管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小伙子,长了一脸的青春痘,袖子卷得高高的,很有执法者雷厉风行的气质,只等工商一声令下,立即对老孙实施强制执行。

    此时就暴露出老孙在智商方面确实与祁老二存在巨大差距。若老孙与祁老二换个角色,故事按照正常逻辑发展下去,一般都会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祁老二会毫不犹豫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双手敬上,当然,这需要具备一定的预见能力和经济基础。古人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祁老二不打无准备的仗,中华牌子弹时刻上膛,且弹药足够充足。下一步,祁老二会搂着工商的脖子借一步说话,嘀嘀咕咕的说上很久,并使用“乾坤大挪移”的功夫,将几张人民币挪移到工商的口袋里。起先工商一定是一副凛然不受腐蚀的样子,但祁老二脸上始终堆着谄媚的笑容,显示出百折不挠的信心,然后工商就像冰山遇到暖流一样开始融化,继而微笑点头,最后他们成了好朋友,互相抚掌大笑,颇有点“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的风范。

    但老孙却没有这样的风范,从这点来说,完全是老孙的不对。人家工商、城管也是人,也有老婆孩子热炕头,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制,现在受了上级命令,牺牲休息时间,抛妻别子,大清早起来跟你们练马拉松,又不拿一分钱工资,何苦来哉!你落在他们手里,一点犒劳的表示都没有,人家能不秉公执法吗?就像方谢晓老兄一样,熬夜替我编发这篇又臭又长的文章,眼睛红得像免子,我却连一顿老酒都没请他,他不生气才怪呢。老孙更不明白事理的是,眼见城管磨拳擦掌地就要没收他的私有财产,不禁急了。那可是他的谋生工具呀,能不能消灭老婆的脑瘤全靠它呢。老孙于是冲上去,抓住城管的胳膊,向城管展开激烈地攻击。当然老孙并不是真的要和城管们武力相见,他虽然不明白事理儿,还不至于糊涂到以为自己是黄飞鸿,一个能打三十个。他其实不过是想上去和城管说个理儿,哀求一下。但他的动作幅度比较夸张,并且几乎撕破了城管的一只袖子,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因此,工商们和城管们后来一致用“激烈地攻击”这个词组描述老孙的行为。他们一致认为老孙的行为完全符合“暴力抗法”的基本特征,所以他们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采取了一些正常手段将老孙控制住。

    老孙的确被完全控制住了。具体情况是:城管一脚踢翻了老孙的钱盒子,大大小小非法所得的人民币漫天飞舞,几十枚闪闪发光的一元硬币撒欢似地滚到路旁的臭水沟里,老孙的价值观立刻紊乱。也许在此之后老孙确实有过符合“暴力抗法”特征的行为,城管的袖子最终破了这个事实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我保证我说的是事实,没有故意陷害老孙。因此,老孙的行为理所当然地激起了所有工商、城管们的义愤,他们一致认为老孙果然是个奸商,必须使他老实下来,否则法律的威严将荡然无存。大家冲上去,开始对老孙拳打脚踢。混乱中,老孙的左眼重重挨了一拳,人生观有些动摇,世界观有些模糊,天空的颜色好像一半漆黑一半明亮,他在心里惨叫一声:“不好,我的左眼看不见右眼了。”然后他全身上下又挨了几十拳,但并没有疼痛的感觉,因为拳头的速度太快了,痛神经根本反应不过来,索性停止工作。这是老孙此时唯一能采取的自救措施。最后有人在老孙的肚子上狠狠踢了一脚,宣告战斗胜利结束。这里再次引用工商和城管们的描述:“那时,那个人躺在地上装死,我们十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拉他起来,他就是赖着不肯起来。后来他的鼻炎发作,流了一点血,我们准备送他去医院,被他拒绝了。”他们始终不知道老孙的名字。
第六章
    你养过狗吗?没有。我告诉你,我养过。年少的时候,我养过一条狗。我年少的时候,以为狗是黄的,天是蓝的,草是绿的,而夕阳是红的……糟糕,后面三句好像是抄袭方谢晓的《灰雪》,对不起,太喜欢这句了,时不时就想窃为己有。总之,我十岁那年,有人送给我一条黄狗。后来它成为我最忠实的朋友,我们经常顶着蓝天,踩着绿草地,在夕阳下奔跑。忽然有一天,悲剧发生了。

    我的狗刚刚过完两岁生日,愚城县政府就下发了一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大力防止狂犬病在我县爆发》的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指示,邻居们自发组织了一支打狗队,要将我的狗及全村所有的狗绳之以法。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没有能力阻止悲剧发生。我躲在屋子里,头藏到棉被中,不忍心看见或听见那一场惨无人道的屠杀。我伤心地流泪了,那是我今生第一次因为感情受损而流泪,至于二十岁以后曾经无数次因为感情受损而流泪的经历我就不提了,提起来挺伤自尊的。屠杀结束后,我冲出屋子,一眼就看见曾经与我形同手足的黄狗无声无息地蜷缩在冰冷的青砖地面上,四周站着一群刽子手,提棍棒而四顾,踌躇而志满,并且流着口水。他们吩咐我父亲:“打十斤酒去,今晚就在你家吃狗肉。”一场觥筹交错的盛宴就要开始。

    但是宴会最终没有开始。我常听老人说,狗是从泥土中生出来的,无论它死得多么彻底,只要给它泥土,它就能获得足以让它重生的力量。这多象一棵树呀。我坚定不移地相信这说法是真的,如同相信大人们所说的小孩子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所以我突然抱起它疯狂逃跑,使很多人以为我狂犬病发作,以致于不敢追杀。我跑到树林里,挖了一个小坑,用我认为最干净的泥土将它掩埋。注意,我并不是为它举行葬礼。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当第一滴雨水落到我眼睛里的时候,它醒了,一骨碌从泥土中爬起来,钻到我的怀里,望着我。它不明白,那些经常丢肉骨头给它吃的家伙们为什么突然向它痛下杀手?但它显然已经成熟了,没有向我提出任何疑问。后来我们就一起坐在树林里淋雨,它一声不叫,我也一声不叫。不,我一声不吭。

    我将这件老掉牙的故事讲给大家听,主要是想让大家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像老孙这样的人,与我的黄狗没有太大区别,狗拥有的所有特性,他完全具备。最关键的一点是,只要给他一点泥土,他就能恢复生机。这不,老孙躺在污水横流的烂泥中汲取力量,只花了两个时辰,就重生了,活蹦乱跳的又是一个男子汉,没有给工商和城管们惹麻烦。中午十二点,愚城县古井村发生了一起小规模的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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