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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爱-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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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在那个时候之前就早已注定,所以倒也没有特别的感伤,除了几个女孩子应景式的流了几滴眼泪,把自己的眼睛搞的红肿了点外,基本上大家还是有一点点亢奋的。

    在谈了各自的工作落实情况后,大家不约而同的调侃起我和小雨来。然后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各人心目中的浪漫情结了。记得不知是谁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就是谁是大家心目中的情圣,以小说中的人物为准。

    当时小雨的答案是杨过,这也是我们之中最多人选的一个答案。金大侠真非常人也!说到这儿,我顺便说下:我恨张纪中!理由?恨他需要理由吗?!需要?那需要我说吗?!

    然后我们就分析大家为什么会选杨过了。得出的结论是相当惊人的,就是:因为他为了小龙女在十六年后还敢跳崖!汗!而且这个结论是女生给出的!狂汗……

    不过她们当时是振振有词的。以我傲人的记忆力,特为各位摘录如下。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比生命更宝贵的是爱情。他生也有涯,而爱也无涯,以有涯求无涯,其不悔也。他自横刀向天笑,为爱肝胆两昆仑。人爱一个人一年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爱一个不爱别人。柔情似水,佳期如梦,何不纵身归路?跳一跳,十年笑……”

    不行了,我不能再说了,我受不了了!你们说,这些都是什么人啊!虽然,俺也是选的杨过,可俺真的没想到杨过才是真正的奥运跳水冠军!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是不是一定要到生离死别的时候才能真真正正看清一个人的本性呢?是不是只有经过了生死的考验,爱情才能升华呢?是不是只有当一个人永远的离开我们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他对我们的重要呢?

    我爱看小说,曾经也幻想过。细想想,原来悲剧要比喜剧更能打动人!

    莎士比亚咱就不说了,人家的成分太高,那是宗师级的,呵呵,他是悲剧大师嘛。想想咱国内的,远有金玉良缘,近有轻舞飞扬,无不以悲剧取一席之地!难道,我也逃不过这样的命运?!

    难道打动、感动小雨的方法,就是……
第九十八话
    98、

    我想我已经找到了能够打动小雨的方法,至少我这么认为,我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回头想想,在这里我说了太多太多对于女人的看法,还真就很少说我对男人的要求,或者说在我心目中男人的标准,时日无多,不如在此一吐为快。

    什么样的人才是男人?

    当然他一定要是个男的……那谁谁谁,不要乱扔东西,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我闪我闪我闪闪闪……

    不是开玩笑,虽然有些女人从性格上比某些男的更象男人,但“象”不能当“马”骑!所以我这第一条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实很多前人都总结过男人的标准,比如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等,不过总让人感觉到好象男人就一定是水浒好汉才行,一定要粗俗才行,不一定吧?!

    男人要粗旷,不一定要粗鲁;男人要大度,不一定要大方;男人要有骨气,不一定要有脾气;男人要镇定,不一定不能冲动;男人要心志高,不一定要身材高!

    喝酒能证明男人?抽烟能证明男人?征服女人能证明男人?不!男人不需要证明!男人唯一要证明的就是自己的承诺!

    我的承诺是什么?我的承诺就是这一次我决不放手!冬雷震震夏雨雪,这一次我决不放手!

    我意已定,就如弓开拉不回回头箭;我意已决,就如盆翻收不回已覆水!

    可在我完成我的决定之前,我是不是还有一些事应该对某些人作一些交待呢?

    比如我的父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今我有了这样的决定,我焉能就这样一声不吭就办了呢?想来真是好笑,古语云,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争先。我现在算不算为了万恶之首坏了百善之先?呵呵。

    我决定回去看看双亲。走之前,我找了一回矮虎,请他帮我办件事。

    一路上,我的心里那叫一个……慌呀!谁又在发言?!你把你老爷子分的房子偷偷卖一回我看看!现在我唯一让自己放心的就是,呵呵,他不知道!呵呵。还有我想对于我将要完成的事来说,房子不算什么吧?谁在说要先告诉我老爷子!!去吧,反正你也找不到他!你问他住哪儿?他住……关你什么事!差点让你给绕出来了!

    不多说了,总之我到了家,虽然这不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可是有妈的地方就是家,不是吗?在阔别了小雨多日后,我终于又吃到了家常菜,香!以下删去本人胡吃海塞1000字。

    饭后,我陪老爷子出去散步。人总是很奇怪,特别是生为儿子,我总是爱吃老妈的菜,但有了事,我还是比较喜欢找老爷子说,俺这算不算重男轻女?呵。

    如何提起我的决定比完成我的决定还要困难,我决定还是从我现在的职业说起,呵,保险居然在这个时候也有了它独特的作用,汗……

    “我现在在做保险销售。”

    “是嘛?那好好干吧。”经历过十年动乱的人就是不一样,不说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吧,反正听说我外公过世的时候我老爷子是没哭过!

    “我打算给自己买份保险,受益人就写你们了。”

    “也行。”

    沉默了好久,老爷子才说了一句话:“年纪不小了,自己的事自己作主吧。”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搞得我鼻子好酸……

    为了不回家再让老妈使我有这种感觉,我决定去找父母那个城市里我唯一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大学同学,老九。

    老九是因为当时在宿舍排行第九得名,我是他六哥,呵。不过说来惭愧,他早已经成家立业,目前是一个二岁孩子的父亲了,说起来,这小子在学校里就是一个情种,就是那种到处播种的“情种”!

    打了个电话后,我坐在咖啡厅里眼睁睁的看着他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六哥!”

    “老九,坐,好久不见了。”

    “是啊,想死我了。”

    “不会吧?我可是对男人没什么兴趣的!”我作出一副害怕状,换来一根中指。

    “可算有个人来找我了,自打我结婚后,还真就是和社会脱节了,你怎么样?有没有把嫂子带来?”

    嫂子?你还真是哪壶不开你提哪壶!不过他当年也是为我和小雨创造过机会的,呵,我原谅他了,我大度吧!

    “唉,不提了,到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和你不能比呀!”

    “我?!你快放过我吧!”老九一下子叫了起来。

    然后我就听了老九的好长的一席话,如果把他的原话全写下来,再加上那些有意义没意义的语气助词,以及类似比中指的肢体语言,我估计多了不敢说,拼起来绕个地球一、两圈应该是绰绰有余的!不过大家比我幸福,因为我会把他的话给浓缩了,呵呵,下面就是老九的牢骚原汁:

    “知道什么是结婚吗?结婚就是人的一种发昏的表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听说过吧?可你也仅是听说,没有体会过!

    开门七件事,件件都要钱!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现在婚前同居的人那么多了,那就是看看在一起到底能不能过的下去!我悔呀!当时要不是我的未来丈人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混子,我早就同居了,也就知道我老婆的底细了!我这属于错买错卖还不带退货!

    这也就不提了,至少我们也算是自由恋爱,不说有多轰轰烈烈吧,也算是情投意合,可谁知道女人一结婚就成了另一个人!就拿这个化妆来说吧。婚前她也爱拾掇拾掇,婚后到好,不收拾了!还和我说什么已经捕捉到猎物的陷阱还需要伪装吗?!气得我不行不行的!后来在我的强烈抗议下,总算也化个妆出门了。可这事说起来就更气人了!你知道的,我就好个长发,她到好,直接把长发给铰了,说是节约用水!你说,我至于省到这个份上嘛!

    气人的还在后面。总之我要长发,她留短发;我要红色,她穿黑色;我要高跟,她买平跟;我要吊带,她套T恤!总之一句话,我要什么样的,她就不穿什么样的!六哥,你说,咱图个啥?咱总是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她这是什么意思吗!

    就说昨天,我刚和她又吵了一架。我带她去看电影,出门的时候我看时间还早,就给公司打了个电话,她就说我是故意拖延,生了我一天的气!这都是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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