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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爱-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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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什么叫福气,让女同事知道一下什么叫差距!呵呵。

    我拉着小雨手走进包厢的时候,包厢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静”!我还以为一不小心走错了,走进图书馆了呢!喂,那谁,你没吃东西呢怎么就在擦嘴呢?还有那谁,你的眼珠子别再鼓了,再鼓就到眼镜外面了!

    好不容易等到大家恢复常态,这才开始觥筹交错起来。今天倒好,来敬我的一个没有,全是来敬小雨的!这都是什么人呀!下午上课的好象是我吧!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喝的比哪天都多,因为小雨不能喝呀!下回绝不能带小雨来这种地方了,我昏沉沉的想着。

    好不容易到了席终,那个部经理居然叫大家一起去唱K!我晕!没见到我喝高了吗?原来你是借请我之名行联欢之实呀!我又被人当枪使了。不过那种气氛下,谁还会在意一个八成醉的人的抗议呢?何况现在我只想打个旽。Zzzzzzzzz

    迷迷糊糊的,我就听到有个人在唱歌,音乐很熟悉,是什么歌来着?我努力支开眼睛,不行,太难了,干脆竖起耳朵吧,嗯,好象是小雨在唱呀,我大学里可没少听过,不过这是什么歌呀?我怎么就听的这么熟还就想不起来呢?哦,我想起来了,是王菲的!是“我愿意”!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如影随行

    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

    转眼吞没我在寂寞里

    我无力抗拒

    特别是夜里哦

    想你到无法呼吸

    恨不能立即

    朝你狂奔去

    大声的告诉你~

    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

    就算多一秒

    停留在你怀里

    失去世界又不可惜

    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只要你真心

    拿爱与我回应

    (我)什麽都愿意什麽都愿意

    为你

    有人说瞎子的触觉就特别的敏锐,我现在就是,闭着眼我却感觉到了两道眼光射在我的身上,我还是张开眼睛吧。果然,是小雨在唱,一边唱一边还在看我,发现我张开了眼,冲我笑了一下,什么百媚生呀,千媚万媚都不止!美得我都找不到北了!哦,我本来就喝的找不到北了……

    不对!我怎么觉得还有人在看我呢?眼光一扫,咦,小魅?你看我干什么呀?哦,我知道了,羡慕吧,呵呵,你是个女的,你不懂的啦!有个妹妹用行动告诉你她在为你一个人唱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不经历过的人我还真就没法子和你形容!

    我这会觉得酒劲也消了,头也不昏了,我从K房里的沙发上也爬起来了,我听!

    多好的歌呀,小雨都唱了,愿意为我忘记姓名,呵,多了不起呀!等等,对了,这小妮子还真是连自己的名字都给忘了!多好的歌呀!我那傲人的记忆力忽然从我的脑海深处拎出了一段尘封很久的往事,这首歌,小雨对我唱过!

    那是在大三下学期了,也就是俺和小雨第一次吵架复合的那个圣诞节。当时王菲在上海开个唱,我们好多同学都去上海看现场了,俺那时不是正和小雨吵架吗?当然就没这个准备了,我也不知道那天我们会和好呀!后来我记得我们是这么过节的。

    大家知道大学的食堂是怎么回事吧?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以上就是我对我们食堂的描写,其中略去了所有的粗话!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小雨决定到外面去大吃一顿,一来过节,二来庆祝我们和好,我们在经过再三的研究下,决定去:吃粥!

    呵呵,大家先不要骂,这是有原因的,一来,我们学校里的粥那都是清官,清如水,明如镜,一低头就是上面一个人咬下面那个人!搞得我们都不记得粥的味道了。二来,我们不是学生吗?那个该死的圣诞又是在月尾,囊中羞涩啊!回家倒是有粥喝,可你想你难得回个家的,家里还不得大鱼大肉的死塞你?你哪有喝粥的命呀?!

    于是我们就去找粥喝,在圣诞夜。

    苏州就这点好,你想吃什么吧,只要不太离谱,还都找得着。为了避免打广告之嫌,具体在哪吃的俺就不说了,反正我和小雨还真在圣诞夜找到粥喝了!我们两个先买了一大堆的“六必居”的酱菜,然后各喝了三大碗的热气腾腾的粥,那个滋味呀……俺不能说了,俺也不写了,俺先去淘点米……

    俺回来了,粥已经烧上了,等下想喝的来啊,来可是来,记得带上六必居的酱菜!

    吃饱喝足,呵呵,这个词形容吃粥真好,我们两个就一路慢慢往学校走,反正那个时候我们有的就是青春!浪费吧,关健是和谁一起浪费,而不是怎么浪费!

    就是在路上,我们说到了王菲的个唱,也就是在路上,小雨对我唱了这首歌。现在想来,那时的我还真是太年轻,只觉得这首歌的旋律不错,可今天我这么一听,为什么会别有一番感受呢?不是想哭,因为这首歌不悲伤,也不是想笑,因为这首歌也不快乐。只是听得感觉很平稳,很从容,就这么淡淡的,无悲无喜的,慢慢的,在你的耳边诉说着,把对一个人的思念缓缓的道来,把一件很复杂的事说的很简单。

    一下子,想起了古人形容东坡先生的一段话:东坡先生年青时的文章,如奇峰突起,峰回路转,绚烂多姿,及到老,文章却看似平淡,其实并不平淡,而是绚烂至极也!就好比是青藏高原,平则平矣,人家还是比咱这高出好大一截
第四十三话
    43、

    好不容易等到大家唱的尽兴了,我才发现,原来西施何止在情人的眼里呀?!除了小雨,其它人唱的那都是什么呀?最多比俺强点……这就还得说小魅了,你看人家就是领导,比那个部的经理强多了,人家就不唱!我也就没什么好评论了,呵呵。

    送小雨回家后,我开始仔细回忆我和小雨在一起时经过的那些歌曲时间。咱唱歌呢就不行,听歌我还不行吗?!我和小雨认识的时间太长了,不过两人一清二白的时间也不短,那些时间就象是足球比赛85分钟了还2:0所剩下的垃圾时间(我不是指中国队,有他们的比赛那可能是进球高峰期!还不是咱们的……),我就不提了,俺光说说我追到小雨后的日子吧。

    一开始的时候,四大天王还刚刚立稳脚跟,俺就听啊!我大多听男的歌,我和大家说过了吧。那时候最喜欢刘德华,因为那时他唱歌有点,不,有很重的鼻音,不信你们回家听听来生缘。而我正好也是鼻音不浅,呵呵,原来人长个大鼻子也能唱流行歌曲!(后来发现JACKY张JACKY成的鼻子原来都不小……)不过我最喜欢刘天王的天意了,因为我觉得我能和小雨在一起全是天意!

    后来喜欢的东西变了,我爱上了摇滚。从BEYOND到伍佰,再到动力火车,再到迪克牛仔,这才是男人的歌呀!

    我想,是不是这就代表我从一个男孩到了男人呢?或者说到了一个愤青呢?一开始,喜欢抒情歌曲,因为男孩认为世界是可爱的单纯的充满幻想的,后来,渐渐地发现原来世界是现实的残酷的很多时候个人是无力挽回的!

    怀念那些逝去的日子,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回到那些听慢歌的时代,没想到,今天小雨的一首我愿意,却让我找回了以前的那种感觉!一时之间,我分不清我到底是爱现在的小雨还是以前的日子了!

    不过,我早就说了,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这种伤害脑细胞,最关键是有损我傲人的记忆力的事,就在我脑子里转了一下下就人间蒸发了。回家!睡觉!两饱一个倒,神仙比不了!

    说也奇怪,自从那天我上课以后,我突然发现这种活动一下子变少了。不过这还不是最令我高兴的,最好的效果是那以后来替我做媒的人变成了极限小——Limit趋近于0!呵呵,爽得我连大一学的线性代数都给想起来了!

    可是,上课活动的减少并不代表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小雨了,因为,我的BOSS,就是那个不良老头(刘一笑)的不良侄女,开始对我下毒手了!

    当然,作为一个领导,下毒的时候脸上也是带笑的!

    落英,最近一段时间你对保险这一行感受如何呀?

    还行。(我什么感觉你不知道吗?我讲的那些课哪个不是你给我安排的?)

    那你想没想过以后的发展呢?

    发展?没有!我只想过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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