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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爱-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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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苏的一个同学和怡儿是同事,他们是在一次唱K活动中认识的。那时怡儿已经有了老公,不过是只拿了驾照还没公告天下的那种(就是领证没办仪式的),不过那比二奶强,是受法律保护的。也许男人都是一样的,一旦得到了就不太上心了,怡儿觉得他老公好象不如以前对她那么好了,甚至还不愿意她和别的男人出来玩,包括同事。而当周苏见到怡儿的那次,正好是怡儿和她老公大吵一次后出来的。所以周苏只见到怡儿一个人在落寞地唱着陈慧娴的老歌“逝去的诺言”,好象眼中还含着泪花(这段周苏描述的很仔细,不过我觉得是他自己的感觉,就不一一复述了)。男人总是有点喜欢保护弱小(或者说男人女人都一样?),于是周苏就设法开导怡儿了。其实有他什么事啊,那可是清官也断不清的家务事!不过你想一个做广告的人口才有多好呀,我看就快赶上做安利的了!于是她笑了,于是他们就成了朋友。(其实我想说的是他们就勾搭上了,不过考虑到做人要厚道,算了)一来二去的,两人就渐生情愫,可怡儿的老公不干了,其实人家还爱着怡儿呢不是?可是女人要变心了,你再怎么强求也没有用,女人其实比男人狠多了!在N次和怡儿的谈判未果后,他老公也就死心了,同意离婚。

    终于明白了整个事件(自以为!)的我听了就奇怪的说:那不最好吗?你不是心想事成了?那你来找我干嘛?莫非你不想娶她,而只想玩玩?

    我是爱她的,我要娶她!又一声狼嚎。

    冷静!冷静!

    终于把周苏又安抚了下来,我也不敢再问他了,就等他自己开口吧。谁知他嘴角抽了又抽,就是不说话,急死我了!就在我以为他快得了抽风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

    她老公姓章。

    一股凉气顺着我的后脊梁往上窜,毛孔全开了,汗毛站了个笔直,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会吧!我知道有时碟仙是很灵,但灵到这个程度,那可是真妖!对了,我们请的是妖……

    我回去以后越想越不对,我来找你是想问问你,你的那套是不是真的很灵?

    灵?我看快成灵异了!为了我以后还能好好的活着,而不被别人当成神棍打死,我决定和他打点太极。

    算命这回事吧,有的灵,有的不灵,不可全信不可不信,连航天飞机都有失误的,何况算命?再说了,我们上中学的时候物理课上不是说过了吗?错误是可以避免的,但误差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你大可不必如此在意,我都说了,这就是个游戏……

    那为什么能算出他姓章?

    噎死我了!我感觉我一下到了贵州,两只耳朵在长长,下巴向前伸,手要扶地,屁股后面开始长尾巴!昂昂昂,我技穷了我!

    你应该相信你自己,坚信人定胜天,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每个人的命运都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幸福要靠自己去创造……晕,我都在说什么呀?一个碟仙,不,一个碟妖就把我逼的满嘴跑舌头,我说的这些东西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呢?还有点耳熟?

    我想起来了,当年我和小雨分手后,我的几个大学室友对我也说过这些话,当时也就他们敢在我面前提提小雨了,谁叫他们是看着我们好上的呀。我记得当时我也没做辩驳,不过我更记得我当时的内心想法。

    相爱是一种缘,相好是一种份,缘分缘分最怕有缘没有份。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连起码的信任都不存在了,那么这段缘也就到了无福享受的时候了。世界上有许多事确实是不可能任凭人的心意而改变的。时光就是一去不回的,才不管你想不想挽留呢。连说出人定胜天的毛主席在听到林彪出逃时不也说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连他老人家都知道有些事需要放弃,又何况小小的我?我和小雨的分手在多年后看可能是个悲伤的笑话,但造化弄人一向是如此的!

    这就是当年我的想法,可什么时候我开始用这一套劝人了呢?难道是因为我重见小雨使我变了吗?无语。

    两个男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只有墙上的钟声滴溚响着,还有满屋萦绕的烟。
第卅一话
    31、

    经过那天晚上以后,周苏还是没有解决他的疑问,不过我们倒成了好朋友,至少表面上肯定是的。那个星期我们总是泡在一起,他的那家广告公司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去的。

    有时候人太熟了也不是什么好事。我看到周苏的广告公司的规模还真不小,可我这个无业游民还就没办法到那去工作,真令人不爽!原因太简单了,就是太熟,虽然也不算是很熟,可男人相交有时候也和相亲似的靠点缘分的,也许正因为我们都是天涯沦落人罢,我们还真就挺谈得来的。所以我也就不好意思对周苏提我能否去他那打工了,一来呢,我怕他本不想招人,但碍于情面,咱可不能强人所难;二来呢,平时大家兄弟相称的,忽然你要叫我叫他老板了,呵呵,我还真就拐不过这个弯来!于是咱就打肿脸充胖子,我挺着!

    不过周苏也算是够朋友的,听说俺现在还是一个无业兼没有身份的黑人,于是主动借了我1000元,唉,雪中送炭呀,本来我快给逼得要再去找人打球了!

    有了这1000元,平时周苏和小雨都没空的时候,我就去找找工作。你还别说,这年头都说就业机会多,我找个趁心的工作怎么就那么难呢?其实我的要求又不高,也就那么七八条,你们说我为什么去了人才市场五、六次都没有合适的呢?要不,我压根就算不上人才??!!可我好歹也冒充白领好多年了呀!还是我的要求已经和这个时代脱节了?也就是说,我这个年轻有为风度翩翩适龄未婚的大好青年已经老了??不会吧。为此,我抽了一天下午,一个人在家里仔细研究了一下我的工作要求。

    1、 要是脑力劳动为主,体力劳动为辅。

    2、 不一定开始要有高的收入,但一定要有可能达到高的收入。

    3、 不一定要有职位,但一定要有良好的晋升渠道。

    4、 要有变化,不要死板,比如坐个柜台什么的就免了。

    5、 这是最关键的,要有弹性的工作时间!

    为什么第五条最关键呢?因为小雨现在的状况你叫我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我真的不放心!虽然有一天她清醒了可能会不睬我了,可我现在不是还算是她男朋友吗?我是一个有着良好职业道德的人(虽然我被公司开了,可我仍然固执的认为!),我在她男朋友的位置上一天,我就一定会站好哪怕最后一班岗!

    从来没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当然我对好人的定义也不一定赞同,估且用大家熟悉的定义吧。可我自认为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我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呵呵,开个玩笑,一个人写很无聊的,呵呵。我的原则是:守信!一件事,我可以不答应,可我一旦答应了,就一定会尽力去做到最好。也许我不能给小雨什么富贵荣华,也不能给她什么浪漫温馨,可至少我可以在她需要我的时候陪陪她嘛。当年我和小雨好的时候,我曾经在夜里躺在床上(一个人)对自己说过。

    陪她看日出日落,听风声雨声,叹人生沉浮,赏涛生云灭。

    陪她行千里路,读万卷书。

    陪她天涯海角,天长地久。

    这都是以前我的愿望,我的誓言,虽然我从来都没有对她说。

    正当我一个人在屋子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周苏来了。

    你一个人不开灯在屋子里干什么呢?就算失业也用不着这么省吧?

    咦,什么时候天黑了?呵呵,我一想起我和小雨的以前就有点心神恍惚。

    哦,我忘了,你怎么来了?

    我带了点菜,我们哥俩喝几杯。

    你说这有的人吧,越是不能喝,还越想着喝几杯,我就纳了闷了。周苏认识我以后,据我的不完全统计,共与我喝过7次酒,3次当场喝醉(喝的白酒),2次过一小时醉了(喝的红酒),1次是二小时以后醉了(喝的女儿红),只有1次没醉(喝的啤酒),就是回家的时候死活开不了汽车的门,最后打的回家了,第二天过来一看,把别人的车门用钥匙给划花了!他怎么还就死不服气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周苏有点进入角色了,又开始和我胡说八道了。

    兄弟,我看你和小雨好象关系不一般,你们以前是不是有过一段?

    倒,每回喝点酒他就要问我这个!我都和他说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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