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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御剑江湖-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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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千重:抱歉,本来答应今天给你的。
  冰柠檬茶:没事啦,怪我RP差吧,哈哈。
  于千重:再给我三天的时间,只要我能找到白玉就能再铸一把。
  冰柠檬茶:白玉比宝剑还难得,我不在意啦,我去带徒弟啦,不跟你多说了。
  于千重:你徒弟?那个雲烟?她蛮有潜质的。
  冰柠檬茶:你认识她?她那个人很奇怪,都不怎么说话,我虽然是她师父,但跟她也不熟。
  于千重:昨天见过面。
  冰柠檬茶:副会长,你都说她有潜质,我更有信心胜过绿茶他们啦,嘻嘻~
  神魔公会的会员有个任务,就是每个人在公会期间都要带一个徒弟进会,这是初期的拉人政策,这项传统保留至今。现在神魔公会的门槛高得许多人都攀不上,所以政策也改了。
  十级以下的新人才能拜师,五十级以上的玩家才能收徒,徒弟一旦满五十级,就会结束师徒关系,到时师父可再另收徒弟。因此,新手村每天都会有神魔公会的人来捡徒弟。
  冰柠檬茶:其实公会的规矩徒弟要满五十级“出师”后才考虑收入会里的,但会长说公会现在急需会赚钱的盗贼,雲烟才破例录取的。
  于千重:她很会赚钱?
  冰柠檬茶:她是“吸金女王”,她开宝箱准能开出金子,神奇到不行。
  是么?
  回想昨天,他也想不出所以然来,都没心思去注意雲烟开了什么箱子。
  盗贼的特长是“挖金”,同样开宝箱,四个职业里盗贼是最容易开出金元宝的,而挖金的几率纯粹靠RP,有RP如七步莲华开金率是80%,那也是曾经,自从游戏人民币化后,开金的几率降到了10%。而雲烟,却突破了这一几率。
  冰柠檬茶:她去赌场,包赢的。她才三十级,“天眼”还没开,可是RP好到让人发指,有人说她会取代七步莲华成为新一代大富翁!
  于千重:难怪她才19级御天就把她收了。
  吸金女王?雲烟,云烟……这个名字,真让他,霹雳!




35

35、第三十五章 。。。 
 
 
  第三十五章
  
  有关于千重的八卦流传得都会很快,有说他是GAY的,有说他是女的,有说他和笑盈盈交往的,有说他被东方不败追的,最新八卦是说他和吸金女王好上的。众所周知于千重和玄英的关系,二人形影不离,可近来,二人分道扬镳,于千重陪一个新人练级。游戏里,男生给MM带级很正常,但放在于千重身上就不正常,这家伙身边基友环绕,唯一靠近他的女生景瑶仙子还是个人妖。
  习惯了于千重身边跟着玄英的粉伤心了,有偏激份子出钱悬赏击杀雲烟,但后来有人说,那些份子只是假借“重玄王道”的名字斩杀让他们羡慕嫉妒恨的雲烟!首当其冲的就是东方不败,本来他只喜欢杀玄英的,现在转头杀雲烟,对付雲烟比对付玄英难度还高,因为玄英总有落单的时候,而雲烟,根本是牛皮糖一样地黏着于千重!要杀雲烟,必先过于千重这一关,东方不败并非孤军奋战,他随便召集了个兄弟,自个引开于千重的战力,让兄弟把雲烟给剁了!
  于千重:打不过就逃,别硬撑。
  雲烟:嗯。
  被人盯上的日子真麻烦,他的目标只是接近于千重而已。现在目标达成,他要更进一步站稳自己的位置。
  雲烟不愧吸金女王的称号,敛财的本事让人叹为观止。仅仅一个月,雲烟就收购了“琼楼玉宇”,成为当家老板。
  琼楼玉宇本来是御天的私人酒楼,但他贵为一城之主,别的不多,产业是不缺的,既然雲烟有意收购,那他成全就是!
  于千重:花千金买一个破酒楼,你被人宰了。
  雲烟:无所谓。
  他日进万金,是常人想象不到的富有。他一转选择的职业是酿酒师,酿酒成本低,而酿酒师调制出来的酒即可用于疗伤又可配合仙术攻击,所以这个职业还算吃香。之所以比不上药师铸剑师等职业吃香,是因为威力生猛的一品酒较难酝酿,材料难以收集,经常需要高价从商人手中购得。雲烟有这个购买力,何乐而不为。
  于千重乐于助人,愿意帮雲烟打材料,可雲烟却说:我已经拍下蛇王胆,一颗蛇王胆可以酿制一千瓶蛇酒。
  于千重:一颗蛇王胆要一百金,去打BOSS提炼不是更好。
  雲烟:我是商人,买蛇王胆是用来赚钱,一瓶蛇酒我可以卖一金,一千瓶蛇酒利润就是一千金,净赚九百金。
  于千重:……
  游戏,一千铜钱等于一银,一百银等于一金,一金等于一人民币,一金可以开宝箱和打怪练得,但不会多,充值人民币是最方便的做法。
  于千重家境富裕,但他习惯打材料铸剑,他铸的剑都是用来送人的,不拿来卖。既然是送人,自然要尽可能节约成本,有些珍稀的材料有价无市,御天不一定会拿钱出来补贴。
  雲烟:我下了。
  雲烟个性冷漠,不善言谈,于千重喜欢跟这样的人相处。这段时间一直跟她组队打怪,凭借雲烟的吸金能力,他的钱包充实,雲烟会将自己的金钱分一半给他,他几次推辞后就没再拒绝过。
  景瑶仙子发来私信:哥,嫂子下啦?你一个人寂寞不,人家来陪你~
  于千重:喂,别乱叫。
  景瑶仙子:哼,哥,这回不一样,跟那些盈盈蝶蝶都不一样,我看得出的,你是真~在意她~
  于千重:……
  景瑶仙子:嘿嘿,雲烟雲烟,真是个好名字,轻易就把我们的于公子给俘虏了。
  于千重:闭嘴,我跟她只是朋友,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跟玄英在交往。
  景瑶仙子:拉倒吧,那家伙最近跟东方不败勾搭上了,我上次在商场碰见他们,手拉手呢~
  于千重:……
  景瑶仙子:我用手机拍下了,给你观赏。嘿~
  景瑶仙子给传了照片,足足十来张,照片上,方柏牵着白莲华的手,白莲华压低着帽檐,嘴巴嘟起,一副不乐意的小样。照片上二人并无半分暧昧,只是举止亲昵,白莲华是个不喜欢跟人有肢体接触的人。
  景瑶仙子:哥,你小心点,别玄英被人撬走了都不知道,我虽然不喜欢他,但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是有几分姿色,东方不败喜欢他,红果果的~
  于千重:那小子最近使性子,故意不理我。
  景瑶仙子:嗯?
  于千重:他在生我气,我老是维护雲烟。你说他又不是女生,哪那么娇气。
  景瑶仙子:他对你有占有欲,别说雲烟,就是我们四个他也会吃醋。
  于千重:所以,我不能宠坏他。
  景瑶仙子:……
  一向被宠坏的景瑶仙子无言以对,还好他只是他哥的弟弟,于千重不会介意将他宠坏。
  
  断断续续零零落落的音符此起彼伏,弹者无心,听者无奈:“小玄英,你最近一直心不在焉,别弹了,难听死了。”
  “我弹的不是琴,是,寂寞。”抬头,望天花板。
  最近好寂寞,上网千重不鸟他,他去鸟他,结果老有个鸟女人在千重旁边,就连于铭大哥都因工作忙,每天三更半夜才回家,他吃了一个月的外卖,一个人吃饭好寂寞。
  “小白,幸好有你陪我,我才不孤单。”
  “现在明白我的重要性啦?来,下课了,出去吃饭。”
  “我想打游戏。”
  “晚上再打,你家那位也不想你整天宅在这里吧。”
  方柏经常想带他出去吃饭,他从一开始的推辞到现在偶尔会去,吃完饭后还会带他去逛商场,这种事他不喜欢,经常板着脸不愉快,但要叫他一个人回家又不敢。方柏开车技术彪悍,不是于铭那样平稳,也不是于千重那样龟速,而是时速130以上,变态得被开罚单都成家常便饭。但在白莲华第一天被吓得瘫软后,方柏就纠正了开车技术,将时速降到了70码。
  
  (更新)
  
  “于大哥说,炸薯条没营养,要让我少吃一点。”
  “我看你不开心,就想让你吃得开心一点,可你还是不开心。”
  “小白,我三天没跟千重说过话了。”
  “嗯。”
  “小白,我今晚再去找他,跟他和好。”
  “你们吵架?”
  “没有。”
  “那谈什么和好?而且他是攻啊,就算是和好也该是他主动的,他不主动说明一点也不在意你。”
  攻啊受啊这类的词经过耳目渲染他也明白了意思,对此他有执着:“那我主动示好是不是能说明我才是攻?”
  “……”
  “哼,虽然我长得受了一点,但我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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