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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有喜-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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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温莎公爵。”林瑞一副“你不要觉得我是宅男就小看我”的表情看着詹晓军。

“那你又知不知道,这位温莎公爵最喜欢就是年长的有夫之妇,他年轻时候的情妇全都比他年纪大。”詹晓军点评道,“我觉得,他最后喜欢辛普森夫人是必然,因为他就好这一口。”

林瑞把手上的天鹅毛塞到詹晓军头发里,左右两根正好对称:“我觉得,你这就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诶,你很适合头顶长毛的造型。”

詹晓军配合地把手比化成兔子耳朵放到头上:“那这样呢?”

林瑞捂着嘴乐,拼命摇头:“不好看,不好看,你要犬耳比较适合你。”

“这样?”詹晓军五指并拢贴着脑袋两边竖了起来,“好看吗?”

“噗哈哈哈哈!好适合!”林瑞拍大腿乐,“等回家了我一定要给你买个兽耳带上!”

詹晓军变换着动作逗他,林瑞乐得快背过气去,忽然有个黑发姑娘走了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瑞,怯生生地问:“请问你们是中国人吗?”

在外国听见中国人说中国话总有点反应不过来,林瑞还在笑,詹晓军把手放下来,朝那中国姑娘点了点头:“我们是。”

那姑娘一脸红潮:“啊!太好了!还好我没有认错!”

已经渐渐习惯詹晓军出门就会被人搭讪的林瑞眼下比以前看开了很多,还有心情故意指着詹晓军逗那个小姑娘:“你想认识这位大哥?这大哥比你年纪大很多啊。”

没想到那姑娘从包包里掏出来一本书,递给打开扉页,上面是作者简介,还有一张作者的照片,小姑娘指着那张照片激动地问林瑞:“你就是‘风吹’大大吧!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真人比照片还帅!麻烦你给我签个名吧!”

“诶?!”林瑞愣住了,居然会有人搭讪不是来找詹晓军,“我?我吗?”

那姑娘一脸期待地把书递给林瑞:“难道你不是‘风吹’大大吗?明明长得一模一样。”

詹晓军看林瑞愣住,顺手把那本书接过来,翻了翻封面,自己倒有点眼熟,应该是早期林瑞画的一本爱情漫画,詹晓军记得里面的情节,是林瑞作品里少有的虐心之作,讲一对恋人怎么也遇不见对方的小漫画,没想到现在居然会有人随身放在包包里,还能认出林瑞来,他把书递给林瑞:“林瑞,真是你的书,快给人家签名吧。”

啊!啊!林瑞在心里咆哮了两声,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漫展和签售会以外的地方遇到自己的粉丝,何况还是这种异国他乡,他激动地把书接过来,“小姑娘你要我签什么?”

“就签送给小玲,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那小姑娘目光炯炯地看着林瑞,等他签完,满面红光地把书接过来,道谢了好几次,这才平静下来,“我运气真是太好了,没想到在国内没赶上您的签售会,居然出国留学了还能碰到您,那个,您现在……”小姑娘顿了顿,“您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这下林瑞彻底愣了,见过粉丝还没有见过问有没有女朋友的粉丝,林瑞赶紧摇了摇头:“我没有女朋友。”

“那太好了!”小姑娘又蹦跶了起来,“那大大你给我留个电话号码……”

黑发姑娘还没有说完,詹晓军已经一把搂住了林瑞,微笑着对那小姑娘说:“他虽然是没有女朋友,不过,倒不是单身的,我就是他男朋友。”

林瑞吓了一跳,小女生也傻了一下,没反应过来,等回味过来这句话的含义才叫了起来:“什么?!”

詹晓军做了个“嘘”的手势:“这位妹妹,如果你真的是‘风吹’的粉丝,就要帮他保守秘密,这件事就当成你和‘风吹’之间两个人的秘密好不好?”

林瑞也赶紧应和:“拜托你了,只有你知道,就当是我们两的秘密。”

小姑娘一边瞠目结舌一边频频点头:“我……我不会说出去的。”还举起三根手指来,“我一定保密。”

临走前那小姑娘还一副很熟的样子拍了拍詹晓军:“你一定要对‘风吹’大大好,不然等我毕业回国以后一定会去收拾你。”

詹晓军忍住笑点了点头:“小姑娘你放心吧。”

送走小姑娘林瑞大抒了一口长气,朝詹晓军挥了一拳:“你干嘛跟她说你是我男朋友?”

“说的反正是真话,怎么,你害怕?”詹晓军把林瑞的拳头接住,“你看那小姑娘最多不过十□,不会说出去的,不过就算说出去也不用怕,说不定你被炒作一下,还会变得更火。”

林瑞郁闷地把拳头抽回来:“胡扯!你都跟小妹学的这一套乱七八糟的东西。”说完转身要走。

詹晓军赶紧拉住林瑞:“先别走,我刚还有话没说完。”

把脸蛋气鼓鼓的傲娇的爱人抱在怀里,詹晓军把脑中早就准备好的话都说了出来:“我刚刚是想告诉你,温莎伯爵喜欢辛普森夫人是必然。可是我爱上你却是偶然,我原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上别人,即使爱上也绝不会是你这种炸毛脑筋还比别人短的类型,应该是那种温文尔雅的精英男,最好还要戴眼镜……”

“等等。”林瑞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在骂我。”

“我的意思是,明明不可能,还是喜欢你,明明很困难,还是爱上你,明明分开过,还是想回头,上天非要让我们在一起,才会让原本应该是偶然的事故,却变成如今必然的故事。现在,我想在这座温莎城堡问你,你是否愿意像温莎公爵和夫人那样一生一世,陪我厮守在一起。”詹晓军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盒子,慢慢地打开,里面是两只同样款式的白金戒指,没有什么花纹和样式,纯洁的,朴素的,像极了现在这个无人在场的仪式。

詹晓军代替了神父,缓缓念到结婚誓词:“我詹晓军愿意与你林瑞结为夫妻,你将成为我一生的朋友、伴侣,和唯一的真爱,我承诺,无论顺境或逆境,赋予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都将永远在你身边,毫无保留地爱你,尊敬你,在危难中保护你,在忧伤中安慰你,永远对你忠诚。”詹晓军拿出其中一枚戒指,“林瑞,你愿意嫁给我吗?”

没有洁白的长长通道,没有两边撒花的童男童女,没有鼓掌的亲朋好友,没有乐队,没有牧师,没有热场的司仪疯狂地起哄,宁静的温莎城堡旁边,只有天鹅窸窸窣窣的叫声,还有詹晓军手里那一个洁白的戒指以及深情的眼神。

其实,他们连世人的认可都不需要,又需要什么美好的婚礼现场,或者是形式的一纸婚书,两个人要在一起,才是坚持的可能。詹晓军看出了他心中不愿意大肆铺张惹人闲话的顾虑,所以才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完成了他们之间的婚约。

略有一点湿冷的微风中,林瑞凝视着詹晓军,颤抖着声音说:“我愿意。”

林瑞伸出手,放在了詹晓军面前。柔细的白金滑过手指,被套在了左手无名指上,这一次,这枚戒指没有再不合大小,而是服服帖帖的套紧在了林瑞的手上,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牢牢地将他锁住。

林瑞拿出红盒子里的另外一枚,戴在了詹晓军的手指上。

詹晓军比林瑞还激动,抱着林瑞就要亲吻。

“等等。”林瑞把手挡在两人中间,“詹先生,我爱你。”

詹晓军笑了笑,明白过来,轻声说:“詹夫人,我也爱你。”

林瑞这才把手抽开,微笑着看着自己的丈夫:“现在你可以亲吻新娘了。”

温热的双唇互相贴合,轻轻地温柔地摩擦着,直到詹晓军忍不住伸出舌头舔舐着林瑞的下唇,充分感受着舌部味蕾舔掠的感觉,林瑞忽然张嘴用双唇含住他的舌,轻轻的吸吮他的舌头,动作缓慢而轻柔,湿润的空气在两人之间互相流转,刺激着两人口中的感觉。这是一个温柔的吻,却依然让人头晕目眩。

吻得太过甜蜜和幸福,让林瑞都忘记自己当初说不许被叫“夫人”“新娘”一类称呼的威胁,只想好好的感受詹晓军唇齿间的滋味。

林瑞好不容易推开了詹晓军,脸红耳赤:“好了,新郎,回去再亲吧。”

詹晓军在林瑞额头上印下一吻:“遵命,老婆大人。”

从此他便不再只是林瑞的“男朋友”,詹晓军忍不住想,下次如果再遇见那个黑发小姑娘,一定要跟她说,自己已经是林瑞的“丈夫”才行。

林瑞转动着手上的戒指,在心里暗暗的美着,这一次,他终于得偿所愿了。

从温莎城堡回到雾都,詹晓军被lily狠狠打了一顿,lily对詹晓军居然“私自”跟林瑞结婚的事情表示非常愤怒,执意要给两人补一个婚礼,闹闹腾腾地挂在詹晓军身上扯他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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