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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大司马-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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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北侧墙壁的靠墙处,还摆着一张小案,案上摆放着几尊泥像。
  这几尊泥像称作「尸」,代已故的蒙舒、蒙瞿父子享受葛氏与蒙伯、蒙仲兄弟二人的供奉。【PS:尸最早就是专门指代替已故的先祖受后人供奉、祭祀的‘代替物’,有用活人代替的(一般是孙辈的小孩),也有用泥像代替的,到后来,才演变成神主牌,即灵牌。所谓的尸体,其实应该是屍体,屍才是专门用来指代已死之人的字。】
  泥像总共有三尊,分别指代蒙舒、蒙舒之妻,以及蒙瞿,即蒙仲的祖父、祖母以及父亲。
  当看到那张小案上干干净净,且三尊泥像面前的瓦盆中供奉着一些饭菜、鲜果,蒙荐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在孔夫子过世一百多年后的当今,儒家正逐渐成为显学,虽然各国君主未必会真心选用儒学作为强大国家的思想主张,但儒学中的一部分思想,比如孝道,早已在中原各国传播开来,成为衡量一个人品德的标准之一。
  今日瞧见葛氏在平日里一丝不苟地供奉着公婆与丈夫,蒙荐心中很是赞赏,连带着对葛氏的评价,亦更为提高了几分。
  在屋子的东西两侧,各有一扇小门,通往东西两侧的内室。东边的内室,早先是蒙仲的祖母华氏居住的,葛氏则住在西侧的内室。
  后来华氏过世,葛氏因在西房住习惯了,也就懒得再搬到东房,索性就将东房当做了杂物间,将公婆以及丈夫曾经所使用的家具、箱子,那些虽然陈旧却又舍不得丢掉的东西,通通堆积在这里。
  顺便一提,蒙瞿生前所使用过的皮甲、兵器,亦被葛氏珍藏在东房内箱子里。
  “长老请坐。”
  葛氏请蒙荐在尊位入座。
  世俗的规矩,北为主位,是主人的座位,而中原普遍以左为尊,因此主人左手边(即东位)便是尊位,西位次之,最末是南位。
  葛氏如今虽然是家中的女主人,但蒙荐的年纪比她大,且在族内的地位也比她高,因此按照礼数,她不应当坐在主位,而是应该坐在西位,作为对蒙荐的尊重。
  在蒙仲的搀扶下,在矮桌旁东侧的位子跪坐下来,同时他用左手手指轻轻敲了敲矮桌的靠南部分,显然是示意蒙仲在南位坐下——毕竟蒙仲在这里年纪最小嘛。
  而此时,蒙伯已按照母亲的吩咐,端来了一碗热水,双手捧着送到蒙荐面前,结结巴巴地说道:“长、长老,请、请喝水。”
  他那拘谨的表情,看得在旁的葛氏心中直着急。
  “好,好孩子。”
  蒙荐称赞一句,端过碗喝了一小口。
  期间,蒙伯则被母亲葛氏叫到身边,跪坐在母亲身侧。
  葛氏没有注意到蒙荐方才示意蒙仲坐下的小动作,见小儿子蒙仲亦在矮桌旁坐了下来,她便说道:“仲儿,为娘与长老要商量一些事,你到屋外去玩耍片刻吧。”
  蒙仲闻言笑着说道:“娘,不就是兄长的婚事嘛,就让孩儿在旁听听嘛,说不准孩儿还能给出出主意呢。”
  一听这话,葛氏微微有些犹豫,毕竟相比较老实木纳的长子,的确是次子蒙仲聪明机灵,因此平日里有很多事,葛氏虽然不会瞒着长子,但是却会更多地与次子商量。
  可是婚娶这种事,对于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来说,这还为时过早吧?
  想到这里,葛氏正要板着脸将小儿子赶出来,然而蒙荐却笑着说道:“无妨无妨,就让这孩子在旁听听吧,毕竟这孩子也十岁了,再过五年啊,就该轮到他成婚了。”
  长老都这么说了,葛氏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当蒙仲不存在,与蒙荐商量起有关于他长子蒙伯的婚娶之事。
  在这个年代,庶民以及士级贵族家的男子,一般会在一十五岁时就娶妻成婚——要是上层贵族家的嫡子,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合适的联姻对象,就有可能先纳妾,等有合适联姻对象的时候再迎娶嫡妻正室——从此之后便可视为成人,承担起这个小家的责任。【PS:这里的十五岁成人,指的是在「世俗」的角度。但是在家族内部,一般要到二十岁行过冠礼,才会被族内长辈视为真正成年,此时才有资格对家族的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而今年,蒙伯已年满十五,因此前间日,葛氏便到宗族内,拜托宗族为他的长子张罗一门婚事。
  此时男女婚事,基本上是凭父母之命、族老之言。
  虽说蒙氏一族内部其实就有年轻的未婚女子,但鉴于「同氏不婚」的原则——最初是「同姓不婚」,后来慢慢放宽为「同氏不婚」——蒙伯与族内那些年轻女子是无法成婚的,他只能迎娶其他家族的女子,比如兄弟俩的父亲蒙瞿,就娶了葛氏这位葛氏一族的女子为妻。
  而家族间族人的通婚,主要就靠宗主蒙箪、宗祝蒙荐等族内德高望重的老人去与其他家族提亲说项。
  不受长辈、父母认可并且祝福的男女若是擅自结合,即称苟合,是为世道所不容许的。


第005章 商谈
  “长老,据您所知,各家有适合的女儿愿意嫁入我家么?”
  在进入话题后,葛氏有些急切地询问,神色有些惴惴不安。
  平心而论,蒙仲家的家境还是蛮不错的,从祖辈起便是「士」级的下级贵族,虽然在当代,士级贵族相当常见,比如说儒家弟子基本上个个都是士,且儒士的地位要高过「兵士」、「军士」,但基本上只有通过军功获得的士爵,才是可以代代相传的。
  比如蒙仲家,其祖上很早就获得了「士」的爵位,在打仗时可以穿戴甲胄,登上战车与敌军作战,不像一般的步卒,无论行军作战都得凭借自己两条腿。
  蒙仲的祖父蒙舒,作战并不算勇猛,但是因为知晓一些兵法,又有嫡宗出身的蒙荐暗中帮助,是故被族内提拔为「车吏」,即指挥一乘之兵作战的指挥军官,虽然没有立下什么大功,且还战死于「宋齐之战」,但在宋国战胜齐国之后,在宋王偃赏赐了蒙氏一族之后,蒙舒的妻儿还是得到了一些田地、财帛作为赏赐以及抚恤。
  而蒙仲的父亲蒙瞿,则是族内当时的悍卒,作战勇猛丝毫不亚于蒙鷔、蒙鹜、蒙擎、蒙挚等族中兄弟,建立了比其父更多的功勋,他的战死,就连宗主蒙箪亦扼腕叹息。
  祖辈的积累,再加上父亲因功得到的赏赐,是故蒙仲家有着整整八百亩的田地——此时寻常人家,只要拥有一百亩田地,就能在并不苛刻的国策下基本保证一家八口能够存活。
  而蒙仲家的田地,则是寻常人家的足足八倍。
  所以说,蒙仲家的家境还是不错的,虽比上不足、但比下有余,葛氏想要为长子蒙伯寻一桩婚事,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不过嘛,母亲终归是宝贝儿子,作为母亲,葛氏当然希望日后的儿媳妇相貌出众、品性端庄,这才是葛氏之所以担忧的原因。
  毕竟,她家虽然家境还不错,但在蒙氏一族内,却也只在中游。
  蒙荐自然猜不到葛氏心中所想,闻言便笑着劝葛氏道:“莫急,伯儿这孩子乃我蒙氏出类拔萃的族子,又岂会寻不到适宜的女子成婚?”
  说着,他捋了捋髯须,老神在在地又说道:“过几日,我蒙氏将要祭祀先祖,期间设飨礼以宴邀葛氏、乐氏、华氏、辛氏等诸家族前来,介时,诸家也会将其族内适龄子女一同带来观礼。据老朽所知,葛氏、华氏、乐氏等,诸族皆有与伯儿年纪相仿的待嫁女子,你母子若瞧见瞩意的,便告诉老朽,老朽可代你家前去说亲。”
  当代男女的婚事,基本上就是「联姻」、「通婚」、「招赘」等等,其中都有利益成分,几乎没有所谓的自由恋爱。
  招赘即是男子入赘女方家族,这种大致可分两种情况。
  其一,该男子家因为家中贫穷,因此其父将其卖给大家族当家奴,后由大家族的主人配以女奴成婚。
  其二,女方将非奴隶身份的男子招赘到家中,与其女成婚称「赘婿」,与寡居女主人成婚称「后父」——两者都是属于赘婿的范畴。
  无论在女方家族还是世俗眼中,赘婿、后父这类人最受轻视,这些人大多不事生产,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因此被国家、被君主视为毒瘤,倘若国家需要征召大量的兵员,赘婿、后父这类人有很大可能性会被强制性充军,他们在军中的地位与刑徒无异,没有肉吃只能吃白饭,而且饭只有一般士卒的三分之一。
  更有甚者,若是碰到心狠的将领,甚至会被残忍地用来填平敌方的壕沟。【PS:在魏国某位君主给将军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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