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变革年代-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尼德人手中的火绳枪也只不过是火铳的同类产品。
“罗斯库正在研究的火器可不一样!”弗兰西斯说道,他明白公主是来考察未来夫婿了,可不能让罗斯库丢脸。
老校长暗暗向罗斯库使了个眼色。
罗斯库立即会意,上前一步说道:
“我们正在研制的火器,名字叫做……”他停了一下,脑子里迅速的给早上迪克手中那根铁管起了个名字,“叫做‘迪克式线膛步兵枪’。”
“和尼德人的火绳枪有什么区别吗?”阿尔琳娜问道,她并不明白所谓的“迪克式线膛步兵枪”是什么意思,但就算是不懂也不能在对方面前显露出来。
“是这样的,根据情报上来看,尼德人所用的火绳枪是源于传统的‘滑膛式’火枪,这种火枪实际上就是一根铁管,外加一个木托,往里面塞入火药和弹丸后,引燃火药将弹丸发射出去罢了。由于制作工艺的不足,这类火器的密封性很差,弹丸很容易在发射过程中,在枪膛内胡乱翻滚,导致发射后精度不高,威力也不大。而我们研究的是一中‘线膛式’火枪,就是在枪膛内壁刻上一道螺旋的纹路,使得弹丸在发射过程中,跟随着这道纹路旋转,最终从枪膛内射出,从而达到增加精准度和威力的效果。”
阿尔琳娜听到罗斯库口中一连串的专业术语,已经有些范晕了,她虽然十分好学,但也不是什么都懂,罗斯库的奇思妙想在她的耳中完全是不知所云,好不容易听他讲完了,她才点了点头,装作十分明白的样子说道:
“原来如此,果真有些区别。”
至于具体有什么区别,那么就不在公主殿下所考虑的范围内了。
一旁的弗兰西斯也气的胡子直翘,心道:这个傻小子,说那么复杂干什么,直接就说,这种武器经过改良,“威力巨大”,“能够在百米之外穿透骑兵板甲”不就得了!公主殿下再聪明,也不过是个女孩子,想要哄女孩子开心,说她想听的就行了,要是老夫再年轻几十年……
哎呀罪过!这可是对皇帝陛下的大不敬!弗兰西斯胡思乱想着,老脸都红了。
“我这次前来,是想问拜耶赫夫公爵一件事。”阿尔琳娜不愿意在她不懂的事情上纠缠,终于开始说正题。
“请公主殿下明示。”罗斯库万分诚恳的说道,他已经从弗兰西斯的脸色中明白刚才又搞砸了。
“你愿不愿意转到军中为帝国效力?” 
第三章 帝都夜
   “不可以!”一听到公主这样问,弗兰西斯当场就急了,也不管什么君臣礼仪,脱口而出就是这三个字。
公主想要罗斯库进入军队,显然是想让他上前线立战功,好配得上她这个公主的名号。想到这里,弗兰西斯不仅有些愤愤,开玩笑,老夫可是答应了拜耶赫夫元帅好好照顾他的儿子,罗斯库一无武技,二无胆识,三不会指挥军队打仗。连骑马都颤颤歪歪,上了前线恐怕没几天就把命丢了。当年拜耶赫夫元帅曾经亲自对皇帝表示,将来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进入军中,陛下也是当场同意了的,虽然那并不是正式的场合,可几个老臣都一清二楚,吉尔克皇帝本人说过的话从不反悔,想来一定是阿尔琳娜这小妮子爱面子,希望自己的夫婿是成为有军功在身的将军,所以没有请示过陛下,私自做出了这个决定。
想想也是,帝国建国以来,一向都是靠军功说话,就算是一个平民男子,只要他取得了军功,不但有望晋升贵族,就连贵族的千金小姐也会对他青睐有加。在贵族小姐夫人的圈子里,她们攀比的不是金银首饰,而是自己男友或者丈夫的军衔、战功,在社交场合,一名将军可比一位公爵受欢迎的多。
而罗斯库从未上过战场,别说军功,就连军衔也没有,头顶上的公爵帽子还是从父亲手里继承的,要是让他娶了公主,难免会让一些人说闲话,认为罗斯库是吃软饭的小白脸,这样公主的脸面上也不好过。
兰诺里斯大帝生平十分好面子,对待敌人向来都是你毁我一个村子,我屠你一城,这使得他的子民也具备了如此的“优良品质”。
阿尔琳娜公主的想法和弗兰西斯所猜测的差不多,眼看着自己的闺中密友一个个都嫁给了上将,中将,自己好不容易挑一个夫婿,却摊了个不敢上战场的懦夫。
对,懦夫!这就是兰诺帝国公主,阿尔诺琳娜格林兰诺里斯对她未来的丈夫,帝国公爵罗斯库拜耶赫夫的具体评价。
其实这也怪不得阿尔琳娜有偏见,她体内留着的是征服者兰诺里斯大帝的血,她生来就必将是整个帝国的主宰,她不能容忍自己有一个懦弱的丈夫,也是正常的。
可是这个时候她却没有想到,上战场是会死人的,女皇也有可能变成寡妇。
追根究底,恐怕是因为此时的阿尔琳娜,对于罗斯库没有任何感情吧,在她眼里,对方只不过是“一个合适的,可以成为丈夫的男人”。
帝国的公主听到弗兰西斯反驳,虽然十分生气,但是她刚刚才对别人说过“不希望有任何人学校里摆大贵族的架子”之类的话,只得低声向弗兰西斯问道:
“校长阁下,您为什么不同意?”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弗兰西斯早就想好了一番说辞,道:
“拜耶赫夫教授是我校人文科学学院唯一的一名教授,如果他走了,那么人文科学学院也不用开下去了。”
“难道不能换一名老师吗?最近从大陆各地又来了许多有些的学者。”
对于这个问题,弗兰西斯也是振振有词:“拜耶赫夫教授在文学和科学上的造诣是有目共睹的,就算是整个帝国,也很难找出第二个能与之媲美的人,如果轻易的更换教师,而之后的教师水平又不如他,难免会造成学生们的不满,我也不好交代啊。”
“是这样吗……”阿尔琳娜沉默了,她这次来找罗斯库,让他参军,也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并没有深入的考虑过后果。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这是的阿尔琳娜失去了平时的冷静。
“那么,拜耶赫夫公爵,你本人愿意到军中工作吗?您是比尔拜耶赫夫元帅的儿子,现在军队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元帅的部下,相信他们不会对你进入军队有意见,而且我可以保证你在军中的地位和权力。”阿尔琳娜看着罗斯库,做最后的努力。
那是一双多么美丽的眼眸啊!罗斯库看着那双和大海一样颜色的眼睛,差一点就沉醉在其中了,如果不是想起自己那群渴望知识的学生,他恐怕就要立刻答应下来。
毕竟,这是自己爱慕的人第一次要求他做一件事情。
“很遗憾……”罗斯库红着脸摇了摇头“家父并不希望我参军。”
阿尔琳娜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她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么我也不必在这里多呆了。”
说着,公主便向门口走去,她挥了挥手,表示房内的另外两人不必相送。
“罗斯库,希望我们下次见面的时候,你能有所改变。”
这是阿尔琳娜最后留下的言语,而此时的罗斯库满脑子都是自己在拒绝对方的时候,公主那不满和失望的眼神,也没有深究这句话的意思。
夜晚的帝都,一直被诗人们比喻成波尔河畔的夜明珠,作为兰诺帝国乃至整个由诺斯大陆的中心,法雷城是不分白天和黑夜的。就算是在午夜,全城依然有许多酒馆照常营业。
城内最著名的一家酒店的三楼包厢里,坐着一位尊贵的客人,他正呆呆的望着身侧栏杆外的夜景,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然而,在看到他面前桌子上的空朗姆酒瓶之后,你就应该知道,他并不是在思考,只不过是酒喝多了在发呆而已。
食不厌酒店的老板是十分欢迎这位客人的,他身份最贵,十分有利于酒店的招牌;他出手阔绰,想来都只喝最珍贵的,783年份的朗姆酒;他酒品极佳,很难喝醉,就算真的醉了,也只会像这样呆坐在那里,不说话,更不会闹事。
酒店中的服务员小姐们,都一直认为他是最完美的绅士,标准的帝国贵族。
可是他自己却不是这样认为的,军功!该死的军功!自从懂事以来,周围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些,这都是因为那个死鬼老爸——哦,不!他已经死了,再这样骂他可不恰当。可是就是人已经不在了,老爸对他的影响依然存在,作为帝国有史以来最杰出的战略战术家,他平生只败过一次,但是那一次是在极为不平等的状况下,而且他也因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因此仅仅一次失败,并不妨碍他成为人们心中的军神,也不妨碍周围的人期待他的儿子成为第二个拜耶赫夫元帅。
是的,自从懂事的时候开始,周围的人一见到他不是称呼他为罗斯库,而是叫他“拜耶赫夫的儿子”、“总参谋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