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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灭君王-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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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难。五千多人,近万匹牲口聚集在一起,我不信找之不到。
找到!
距离一个天然小湖三公里处,也是一大片帐篷,还有大面积牲口栏,表面看来和普通的部落一模一样。若不是念力的透视性扫描,还真会当成游牧部落错了过去。
只一个特征,就可确定这里不是好鸟之巢。因为这里的女人为数不多,还都是年轻的,而老人和儿童,一个也没有。
催血马贼,不成家,不育后,留下的女人只供发泄兽欲;若想退团成家,必须为团服务满十年,等到坏事做尽,自首也是必死时,再上缴一半个人财产,立下重誓,可滚;超过十年,年纪过四十的,不想滚,也滚。只不过念在其服役多年,对团队感情深厚,贡献颇多,又是不主动离去,个人财产可以全保。
退休马贼自然知道同伙的凶残,如若还继续生活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早晚也会被抢被杀。况且,万一被指认出之前的罪恶,全家都会被幸存的受害牧民杀了泄愤。
所以,退休马贼都会很自觉的远离草原以及边区城镇,改姓换名去内陆生活。
所以,想找到了解马贼内幕之人,几乎不可能。想彻底剿灭大型马贼势力,也几乎不可能。
所以,催血马贼,从创始人花刷子开始,传了乱七八糟很多把刷子,到现在的首领桀刷子,已经是四百多年传承。而且,首领责任的其中一条就是必须保持一贯传统——过不留人,刷血扬名。
四百年,得刷走多少条人命?不好算啊!
刷得差不多了,该结束了。那就让我来最后刷这一次。好不好?君刷子。我喃喃低语,自问自答着。
我知道,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因为,我亦喜杀,我亦存暴。只不过,我杀起来,不想受到良心指责而已。既如此,那就开始吧。
飞艇降低,能量托着横行纵落草原。横行除了第一次空投时略显紧张,现在已经成瘾。马中的名云疯狂啊。
距离催血驻地还有十公里。
我吩咐横行慢走。不急,让人家衣着整齐,从容梳洗。现在才早上6点不到,死上一地裸男,毕竟不雅。
我悠然于横行之上,左手抓着九霄,右手将一直未见血的变态大戟挂在马鞍右侧托钩上。对了,趁现在时间富余,给常用的几样武器都起个名字。
“九霄惊雷,落绝长击。”
九霄强弓,惊雷战戟,落绝凶刀,长击龙枪。
嗯,挺好。剑?免了,咱不会玩剑,在家不嫌丢人地疯舞乱耍一番也就罢了。那等高深武器,没几年扎实的武学素养,握在我手里还是当刀使着砍人用。
唉,没文化啊。给武器想几个破名字,居然用了这么久,都走了四公里路了。念力过去,马贼们基本上都收拾利索了,还有近千人头系红布,正在集合。
有行动?甭积极进取了,来不及了。看箭!
九霄大开再收,利箭在飞行途中穿过一处土丘,路线依旧,入敌营,穿过四个帐篷,总程六公里,止点在一个大汉的脑门上。没有穿透,到羽而止。看来,穿透的那个土丘挺厚实。
那个大汉应该是一位中层干部,正在马上大吼着指挥千人组队。突然,被粗大长箭透脑带着身体落马,仰天倒于地面,后脑碰地,把透颅的长箭又从脑后抵回脑前,箭杆上粘满红白之物。死于无知无察,死得毫无痛苦。
集合处立即大乱。有把死者围起来的,有朝来箭方向奔跑追找凶手的,有大喊问道是谁走箭的,还有去找领导的。
先让他们破破案,反正横行边走边啃草地晃悠过去,还需要十多分钟。横行这几日喊着在家里吃的总是精粮拌肉,大便太硬,非要多啃点粗纤维野生草。他早就开始学人吃熟肉了,他能感觉出那样好吃。没关系,他现在的肠胃,啃石头咽铁蛋都能消化掉。
催血营地里的凶案现场,来了一个中高层领导,正在仔细勘察分析。
很快,此领导开始了发言。他沉稳道:“此箭极为粗长,不是咱们的箭支。但根据路线走势,应该是营里的人射来的,而且据哨子回报,营外也没有任何人。立即封营,汇报大首领。此事不是内jian所为,就是有人失手走箭。不过,这箭的力道……啊!”突然,他惨叫一声,低头看着胸前箭羽,极为平静且肯定地道:“看来不是失手走箭!速去报告。”然后,歪身便倒。
射入他心脏之箭,自然是我又开九霄所致。我这次稍微找到了控制箭势的窍门,开弓大小的微妙变化,还有如何控制去箭的穿透力度。这不,虽然距离更近了,还是透过土丘和帐篷,射入他的胸膛时,仍是到羽而止。
嗯,不错,有点手感了。再试!
于是,我以每秒三箭的慢速练起箭来。随着横行的越走越近,我也不断体会着控弦的诀窍。念力的精确和直觉的敏锐下,进步那叫一个飞速。
五分钟后,九百箭射出,催血全营死人整千。最后的一百箭,是箭技大涨的我一箭穿两人,而且射中后一人时,每箭都是到羽而止,正正好好。
带血的箭就不能回收了,一箭二人比较节省。虽说唐诗制造这些箭,简单到几乎没有啥成本,何况咱又巨有钱。但还是那句话,勤俭节约,中华儿女的……
此时,催血贼营里已经从混乱中安静下来,所有人各自寻找到隐蔽之处躲藏了起来。
这一切,自然是大首领桀刷子的指挥所致。虽看不到敌人,但来箭的方向早就明确。桀刷子在三排手下举着大铁盾的保护下,昂首而立,发型丝毫不乱。想乱也乱不了,他是光头。
他也是草原皮肤,棕黄色,无胡须,脸型很长且消瘦,但身材很是健壮,肌肉造型练得很出色,身高一米八左右,玄法不错,接近超级高手。整个人看起来极为阴狠,尤其是眼神。那眼神,让我想起了,狼。
又是那句话,如此气质,在动物身上咱欣赏。可在人的身上得以展现,只说明他杀戮过很多很多生灵,才能凝聚成这种一眼可察的残厉之息。
杀气,在人身上是可见的。别说这个冷兵器的混乱大陆,地球上背了几条人命的个别帮会成员,身上都可以感觉出来,尤其是眼神。
桀刷子亲手杀过多少人,咱不知道,但我知道,任何生命在他眼里都是可杀的。无论面前是什么人,无论这人的眼神是多么可怜无助,他挥刀去命时,绝不会触动心弦半下。他还有心弦吗?就凭他的这份牛叉气质,我表示怀疑。
他周围还有几个主要首领型人物,和他一比,自是逊色。不过,他们身上的凶残气息,一看就知道,皆是枕着人体残尸碎躯也能呼呼大睡,看着满地腑脏碎颅仍能血手抓食,灌酒猛咽的人形恶兽。
至于催血贼众喽罗们,也都差不多,武艺儿虽不够档次,神态面色带着的凶狠,都是大差不差。
此处,绝对的穷凶极恶之家!就连在这里整日遭受摧残的女子面上,都带有少许的阴冷感觉。她们见了太多血腥与残暴,女子柔嫩的心肠已经变硬了,她们麻木了。但,还有救。
因为,刚才千名凶徒被射杀在地时,她们的眼中都瞬间焕发了神采,刨除解恨和痛快的因素,还有着期待和一丝欢快。我知道,她们是在期待着我接下来的宰杀,也为这些噬凶之箭的到来而欢快。
那么,别辜负了她们,继续干吧。不节约了箭支了,再射杀两千喽罗,免得一会儿杀散了伙,还要骑马到处去追。
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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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诛除催血
以为躲在掩体后面就安全了吗?
我面色平静地下了横行,站在已经被穿得千创百孔的土丘之上。wWw;这个高度与催血众贼持平,距离敌营中心的桀刷子三公里多。横行背上太高,不容易一箭穿多人。
开弓,先来三箭找找手感。
第一箭,穿过营地外围一名躲在帐篷后面自以为很安全的暗哨胸膛,透,再穿过几个帐篷,将一个持刀而立自以为很亡命的凶徒穿胸钉死在他身后的帐篷木栏上。
第二箭,先期只穿过几个空帐篷,然后直入一个贼众密集之处,击中一个马贼手中的马刀,全铁长箭顿时炸开,指头大的碎铁四散爆射,当即夺走七人性命,外加十几个受伤倒地的。此箭蕴上了能量,效果更盛手雷。而那个被箭碰刀的触媒者却毫发未伤,傻站如蠢。死伤的都是他身前众人,能量可以运用至如此精妙,我自己很是高兴。这与能量大小无关,纯粹是巧劲上的掌握,过瘾的同时也意味着我对自身能量的运用又精进了一层。
第三箭,这才了解了那名触媒者的生命,射入他体内炸开,碎铁带着血肉四散飞溅,目标是他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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